刽子手的刀架在夫君脖子上时,我抱着两个孩子跪在刑场外。他因为帮皇后做了一件事,
被判株连九族。可他没有别的亲人,只有我这个糟糠妻和两个孩子。若有来世,
我一定好好爱你。他最后看着我说。我哭着点头。可当刀落下的那一刻,我突然想起,
当年他为了攀附权贵,把我一个人丢在破庙里,三年不曾回来看过一眼。现在他落难了,
才想起我这个结发妻子。来世?我闭上眼睛,心如死灰。1风是腥的。吹在脸上,
像钝刀子在刮我的皮肉。我怀里抱着五岁的宋安和宋宁,两个孩子冷得发抖,小脸惨白。
刑场的高台上,宋逸尘穿着囚服,头发凌乱,曾经挺拔的脊梁如今弯折着。
他是我明媒正娶的夫君。也是即将被斩首的阶下囚。罪名是参与皇后党争,意图谋逆,
判了株连九族。株连九族。多么可笑。他宋逸尘自幼父母双亡,吃百家饭长大,
哪里来的九族。他唯一的亲人,只有我,温书,和他的一双龙凤胎儿女。监斩官高坐台上,
面无表情地丢下令牌。“时辰到,行刑!”两个孩子在我怀里发出了恐惧的呜咽。
我死死捂住他们的眼睛,不让他们看这血腥的一幕。高台上的宋逸尘,目光穿过层层人群,
死死地锁住我。他的嘴唇翕动,声音嘶哑却清晰地传了过来。“阿书,若有来世,
我一定好好爱你。”我的眼泪汹涌而出,模糊了视线。周围的人群发出一阵唏嘘。
有人在感叹这对苦命鸳鸯。有人在唾骂宋逸尘这个乱臣贼子。我什么都听不见,只是哭着,
用力地点头。刽子手举起了鬼头刀。那刀刃在灰蒙蒙的天色下,泛着森冷的光。
我几乎要昏死过去。可就在刀锋即将落下的那一瞬间,我的脑子里轰然炸开。
一些被我刻意遗忘的画面,像是挣脱了枷锁的恶鬼,狰狞地扑向我。七年前,
同样是这样一个阴冷的下午。宋逸尘背着他唯一的行囊,站在村口的破庙前。
他说他要去京城赶考,博一个锦绣前程回来给我和未出世的孩子。我信了。
我拿出母亲留给我唯一的遗物,一支银簪,塞到他手里,让他当盘缠。他走了。这一走,
就是三年。三年里,我一个人挺着大肚子,在破庙里躲避风雨。为了活下去,
我给村里的富户浆洗衣物,磨破了十指。孩子早产,高烧不退,
我跪在雪地里求村里的赤脚医生,磕得头破血流。最饿的时候,我甚至跟野狗抢过食。
而他宋逸尘,早已高中状元,成了京城里人人称羡的探花郎,成了权贵门下的走狗。
他若不是被人揭发,在乡下还有一个我这样的糟糠妻,恐怕永远都不会回来找我。
他把我接到京城,不是因为爱,而是为了堵住悠悠众口,为了他那光鲜亮丽的仕途。如今,
他大厦将倾,被拉到这刑场之上,才想起了我。想起了我们这对可怜的孩子。
用一句轻飘飘的“来世爱我”,就想抹去我所有的血泪和苦楚。多么便宜。多么恶心。
我的眼泪停了。心脏像是被一只冰冷的手攥住,再也感觉不到一点温度。鬼头刀,轰然落下。
温热的血溅了起来,在空中划出一道刺目的弧线。“爹爹!
”宋安和宋宁在我怀里发出凄厉的哭喊。我的世界,也随着那一声闷响,彻底陷入黑暗。
血泪从我紧闭的眼角滑落。恨意滔天。宋逸尘,若有来世,我不要你的爱。我只要你,
万劫不复。“阿书,阿书,醒醒。”耳边传来一个熟悉到让我作呕的声音。我猛地睁开眼睛。
入目的是熟悉的茅草屋顶,和一张意气风发的脸。宋逸尘。他还活着。
他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青色儒衫,正关切地看着我。“做噩梦了?瞧你满头大汗的。
”他伸手想来擦我额头的汗。我像是被蝎子蛰了一下,猛地偏头躲开。他的手僵在半空,
脸上闪过一点不悦。我环顾四周,破旧的木桌,缺了口的瓦罐,还有墙角堆着的书卷。
这里是……村口的破庙。我们成婚后,一直住在这里。我的手抚上平坦的小腹,
那里还没有孕育两个孩子的痕迹。我回来了。回到了七年前。
回到宋逸尘动身前往京城赶考的这一天。2宋逸尘收回手,眉宇间染上几分不耐。
“你这是什么意思?”他的语气带着一点质问,仿佛我的躲闪是什么大逆不道的行为。
我看着他这张脸,这张曾让我爱慕、让我牵挂、也让我恨入骨髓的脸。
前世刑场上他那副落魄潦倒的模样,和他此刻的意气风发,重叠在一起。我只觉得一阵反胃,
却不知自己已怀有身孕,只想尽快逃离。“没什么,睡得有些迷糊。”我撑着身体坐起来,
声音沙哑。宋逸切以为我还是从前那个对他言听计从的温书,脸色缓和下来。他坐到床边,
开始描绘他那宏伟的蓝图。“阿书,你再忍耐些时日。”“等我高中状元,入了翰林,
我就立刻回来接你。”“到时候,我给你买京城最大的宅子,让你穿最华贵的衣服,
请十个八个丫鬟伺候你。”他说得唾沫横飞,眼睛里闪烁着对权力的贪婪和渴望。
和前世一模一样。我静静地听着,心中一片冰冷。这些话,我曾深信不疑。
我曾将此作为活下去的唯一支柱。如今再听,只觉得是这世上最恶毒的诅咒。
“行囊都收拾好了吗?”我打断他的长篇大论。宋逸尘愣了一下,显然没想到我会这么问。
他随即得意地扬了扬下巴。“自然,就等你醒来,为我缝上最后一针。
”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,床头的针线筐里,放着他那件打了好几个补丁的内衫。往常,
我会满怀爱意与不舍,一针一线地为他缝好,再将家里所有值钱的东西都塞进他的行囊。
可现在。我慢慢下床,走到那个破旧的梳妆台前。那是我爹留下的唯一念想。我打开抽屉,
从里面拿出那支银簪子。簪子的样式很旧了,但擦拭得很亮。宋逸尘的眼睛立刻亮了。
他知道这是我最宝贵的东西。他以为我会像前世一样,将它给他当做盘缠。“阿书,
你……”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来得及完全绽放。我就握着那支簪子,转身看着他。
我的眼神很平静,平静到没有一点波澜。“宋逸尘。”我一字一句,清晰地说道。
“我们和离吧。”空气,瞬间凝固了。宋逸尘脸上的笑容僵住了,像是被冻结的冰块。
他不可置信地看着我,眼睛里充满了震惊和荒谬。“你……你说什么?”他怀疑自己听错了。
“我说,和离。”我重复了一遍,声音不大,却像一把重锤,狠狠砸在他心上,
“从此你走你的阳关道,我过我的独木桥,我们一别两宽,各生欢喜。”“温书!你疯了!
”宋逸尘猛地站起来,一把抓住我的手腕,力气大得几乎要将我的骨头捏碎。
“你知道你在说什么混账话吗?”“我是要去考状元的!我是要做人上人的!
”“你现在跟我闹,是何居心?”我疼得皱起了眉,却没有挣扎。我只是冷冷地看着他,
看着这个自私到骨子里的男人。“我没有闹。”“我是认真的。”我抬起另一只手,
将银簪抵在他的胸口。“这簪子给你。”“不是当盘缠,是买断我们这几年的情分。
”宋逸尘气得浑身发抖,脸色涨成了猪肝色。他大概从未想过,一向温顺的我,
会说出这样的话,做出这样的事。“温书,你是不是听了村里长舌妇的闲话?”“还是说,
你看上了哪个野男人?”他的话语,充满了侮辱。我笑了,笑意却未达眼底。“宋逸尘,
你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?”我的声音很轻,却让他如遭雷击。“前日里,
你去找村东头的王富户,想把我说与他当填房,换二十两银子做盘缠。”“这事你忘了吗?
”宋逸尘的瞳孔,骤然紧缩。3他脸上的血色以肉眼可见的速度褪去,变得一片煞白。
“你……你胡说!”他的声音透着一股色厉内荏的虚弱。“我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!
”我看着他慌乱的眼神,心中冷笑连连。前世的我,就是被他这副道貌岸然的样子骗了过去。
直到三年后,我在京城偶然遇见了王富户的远房亲戚,才从别人口中得知了这件龌龊事。
那时候的宋逸尘,已经身居高位。我为了他的名声,为了孩子的未来,
硬生生将这口血咽了下去。可重活一世,我不会再这么蠢了。“是不是胡说,你心里有数。
”我挣开他的手,后退一步,与他拉开距离。“王富户昨天已经托人给我带了话。
”“他说他年纪大了,身子骨不好,无福消受。”“还说你这种连妻子都能出卖的人,
将来必定不是什么好东西,劝我早日脱身。”这些话,自然是我杜撰的。但宋逸尘不知道。
他只知道,自己最阴暗的算盘,被我掀了个底朝天。他的脸上青一阵白一阵,
像是开了个染坊。羞耻、愤怒、难堪,各种情绪交织在一起,
让他那张俊秀的脸都变得有些扭曲。“温书!你这是在毁我!”他低吼道,
声音里满是压抑不住的怒火,“我乃读书人,最重名节!你这样污蔑我,
传出去我还怎么做人!”“你的名节,是你自己挣的,不是靠我忍气吞声换来的。
”我将银簪放到桌上,语气没有丝毫起伏。“和离书,你写。”“从此,
你宋逸尘是飞黄腾达还是穷困潦倒,都与我温书无关。”说完,我不再看他,
转身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。其实也没什么可收拾的。几件破旧的衣裳,
还有母亲留下的一些针线。宋逸尘站在原地,胸口剧烈地起伏着。
他大概从未受过如此奇耻大辱。一个他从来看不上眼的糟糠之妻,竟然敢当面戳穿他的伪装,
还要将他一脚踹开。他沉默了许久。久到我以为他会冲上来打我一顿时,
他却突然冷静了下来。“阿书,是我错了。”他的声音,恢复了平日里的温和。
“我前几日确实动了糊涂心思,那也是因为盘缠迟迟凑不齐,我心里着急。”“我向你保证,
再也不会有下次了。”他开始放低姿态,对我温言软语地安抚。我知道,他不是真的悔过。
他只是怕我把事情闹大,毁了他的前程。一个有“卖妻”污点的读书人,就算才高八斗,
科举之路也算是走到头了。“阿书,我们是夫妻,夫妻之间哪有隔夜仇。”“你看,
天色不早了,我明日还要赶路,你先帮我把衣服缝好,好不好?”他试图用这种方式,
让一切回到原来的轨道。我心里清楚,他这是在拖延。只要他今天稳住我,
明日一早离开这里,天高皇帝远,我一个弱女子又能奈他何?我停下手中的动作,转过身。
脸上,也露出了一个“顺从”的表情。“好。”我轻声应道。宋逸尘的眼睛里,
立刻闪过一点得色。在他看来,我终究还是那个被他拿捏得死死的蠢女人,只要他稍稍服软,
我便会乖乖听话。我走到床边,拿起那件内衫和针线。月光从破旧的窗棂透进来,
照在我低垂的眉眼上,显得格外温顺。宋逸尘彻底放下心来,坐到桌边,
又开始畅想他京城的美梦。而我,借着昏暗的灯光,将家中所有能变卖的东西,
悄悄地塞进了一个早就准备好的包袱里。那几张薄薄的地契,被我藏在了鞋底。
还有我平日里做绣活攒下的几十个铜板,也被我用布条紧紧缠在手腕上。宋逸尘对此,
一无所知。第二天一早,天还没亮。宋逸尘就迫不及待地背上了行囊。我像一个贤惠的妻子,
将他送到庙门口。他临走前,还故作深情地握着我的手。“阿书,等我回来。”我低着头,
没有说话。他以为我是舍不得,心里更加得意。他走后,我立刻回屋,
拿起早已准备好的包袱,没有一点留恋地离开了这个困了我数年的牢笼。我没有回村。
我去了镇上。按照前世的记忆,我知道镇上的张乡绅是个乐善好施的人,
时常会资助一些贫寒学子。宋逸尘原本的计划,就是先从我这里拿到簪子,
再去张乡绅那里讨些银两,作为上京的全部盘缠。我要做的,就是截断他这条路。
我找到张府,对门房说,有关于张乡绅身家性命的大事相告。张乡绅被请了出来,
他看着我这个衣衫褴褛的农妇,一脸的将信将疑。我没有多余的废话,只对他说了八个字。
“半年之内,大水淹城。”然后,我告诉他,我夫君宋逸尘,是个天煞孤星,谁沾上谁倒霉。
张乡绅是个极其迷信的人。他半信半疑地派人去查探。而我,则用身上所有的铜板,
买了一张去往南方的船票。宋逸尘,你就留在这里,慢慢为你的盘缠发愁吧。
等那场大水真的来了,希望你还有命去京城。4宋逸尘最终还是走了。
我是在离开小镇的第三天,听同乡的船夫说起的。听说前几个月镇上真发了大水,
河堤都冲垮了,多亏张乡绅提前加固,才没酿成大祸,他现在把你夫君恨得要死,
说他就是个灾星。最后他盘缠受挫,是把祖传的一块玉佩给当了,才凑够了钱。临走前,
他回过一次破庙。发现早已人去楼空,气得在庙门口破口大骂,说等他功成名就,
定要我温书跪着回来求他。我听着这些话,心里没有丝毫波澜。
就像是在听一个陌生人的笑话。船行了七天七夜,终于抵达了江南水乡,苏州。
这里烟雨朦胧,小桥流水,和我从小长大的北方村落截然不同。我给自己改了名,叫温娘,
带着我全部的家当——几张地契和变卖簪子换来的五十两银子,在这里安顿了下来。
我在一条僻静的巷子里,盘下了一个小小的铺面。前店后院,正好够我一个人生活。
我将铺子取名为“温记绣坊”。我别的本事没有,但母亲从小教我的绣活手艺,
却是十里八乡出了名的。前世在京城的宋府,我为了贴补家用,也曾偷偷接一些绣坊的活计。
我知道哪些花样子最受贵妇人们的喜爱,也知道如何将一幅普通的绣品卖出更高的价钱。
开张的第一天,生意并不好。整整一天,只有一个路过的大婶进来买了一块手帕。
我并不气馁。晚上,我关了店门,在后院的小厨房里,开始琢磨另一条生路。
前世的宋逸尘虽然对我薄情,但为了在同僚面前装点门面,
也曾让我去学过几样京城贵妇圈里时兴的点心。其中有一道“荷花酥”,我做得最好。
我凭着记忆,用现有的材料,反复尝试。油皮和酥皮的比例,馅料的甜度,火候的掌握。
失败了好几次,终于在第三天夜里,我做出了和记忆中一模一样的荷花酥。层层叠叠的酥皮,
宛如绽放的莲花,咬一口,甜而不腻,满口清香。第二天,
我将荷花酥摆在了绣坊最显眼的位置。并且打出招牌,凡进店购买绣品者,
皆可免费品尝一块。江南人喜甜,又爱风雅。这精致貌美的荷花酥,
很快就吸引了许多人的注意。许多人本是冲着点心来的,可见到我铺子里那些精美的绣品,
又忍不住驻足。一来二去,我的“温记绣坊”,渐渐在小镇上有了些名气。日子一天天过去,
平静得像这江南的流水。我每日开店,刺绣,做点心,闲暇时便坐在院子里,
看着天上的云卷云舒。我不再是谁的妻子,谁的附庸。我只是温娘。靠自己的双手,
安身立命。这种感觉,让我觉得前所未有的踏实和安宁。我甚至以为,这辈子就会这样,
一个人,平淡地过下去。直到三年后的一个午后。那天天气很好,阳光透过窗棂洒在绣绷上,
晃得人有些睁不开眼。我的绣坊外,突然传来一阵喧哗。我放下手中的活计,走到门口。
只见巷子口停着一顶华丽的软轿,前面是八个高头大马的护卫开道。周围的邻居都探出头来,
议论纷纷,猜测是哪位贵人到了。我的心,没来由地一沉。一种不祥的预感,像是毒蛇,
缓缓爬上我的脊背。轿帘被一只骨节分明的手掀开。一个穿着七品官服的男人,
从里面走了出来。他身姿挺拔,面容俊朗,只是眉宇间多了几分官场的沉郁之气。
他站在我的店铺门口,目光穿过人群,直直地落在我身上。那一瞬间,我如坠冰窟,
浑身的血液都凝固了。宋逸尘。他竟然找到了这里。5三年不见,
他早已不是当年那个穷困潦倒的穷书生。一身孔雀蓝的官服,衬得他身姿越发挺拔,
脸上也多了几分养尊处优的矜贵。他变了。但那双眼睛,那双藏着野心和算计的眼睛,
没有变。他一步一步,朝我走来。周围的喧嚣仿佛都消失了。我只能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声,
一下,又一下,撞击着我的胸膛。我强迫自己冷静下来。
我不再是七年前那个任他拿捏的温书了。“这位官爷,有何贵干?”我站在店门口,
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,语气疏离而客气。宋逸尘的脚步顿住了。他大概没想到,
我会是这般反应。他想象中的,或许是我痛哭流涕,或许是我悔不当初。绝不是像现在这样,
平静得像个陌生人。他眼底闪过一点阴霾,但很快就被他掩饰过去。
他换上了一副深情款款的模样。“阿书,我终于找到你了。”他的声音里,
带着一点刻意营造的沙哑和疲惫。“这三年,我无时无刻不在想你。”他说着,
便想来拉我的手。我后退一步,再次避开。“官爷认错人了。”我的声音冷得像冰,
“我叫温娘,不叫阿书。”周围的邻居们,已经开始对着我们指指点点。有几个好事的大婶,
甚至已经凑了过来。“哎呀,温娘,这位官爷是你家亲戚啊?”“长得可真俊俏,瞧这官服,
怕不是个大官吧?”宋逸尘很满意这种效果。他要的就是让所有人都知道,
我温书是他宋逸尘的女人。“各位乡邻误会了。”他对着周围拱了拱手,
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。“这不是亲戚,这是我的妻子。”“三年前,我们夫妻俩闹了些别扭,
她一气之下跑了出来,让我好找啊。”一番话,说得情真意切,滴水不漏。
不知道内情的人听了,只会觉得这是一对闹别扭的情深夫妻。我看着他演戏,只觉得恶心。
“宋大人。”我加重了语气,“饭可以乱吃,话不可以乱说。我与你,
早在三年前就已经没有关系了。”“你说什么?”宋逸尘的脸色瞬间沉了下来。
他大概没想到,我会在大庭广众之下,如此不给他面子。“阿书,我知道你还在生我的气。
”他压低了声音,语气里带上了一点威胁的意味。“我们之间的事情,回家再说,
不要在这里让人看笑话。”回家?我和他,哪里还有家?“我的家就在这里。
”我指了指身后的绣坊,“这里不欢迎你。”“你!”宋逸尘的耐心,终于告罄。
他的脸色变得铁青,眼神阴沉得可怕。他一步上前,不顾我的反抗,死死抓住我的手腕。
“温书,我的忍耐是有限度的。”“你别忘了,你我并未和离,你到死都是我宋家的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