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病美人与纨绔1 病美人与纨绔永宁侯府的梅花开得正盛时,
沈清辞接到了赐婚的圣旨。宣旨太监尖细的嗓音在花厅里回荡,
字字句句都像针一样扎进她的耳中。她跪在冰凉的石砖上,垂着头,
只能看见自己素白裙摆上绣着的几朵淡紫色丁香,以及太监那双绣着祥云纹的皂靴。
“……特赐婚于永宁侯府嫡女沈清辞与镇国公府世子陆明渊,择吉日完婚,钦此。
”父亲永宁侯沈毅叩首谢恩的声音有些发颤,母亲林氏在她身侧轻轻啜泣。
沈清辞却只是平静地抬起双手,接过那卷明黄色的圣旨。“臣女接旨,谢主隆恩。
”她的声音很轻,却异常清晰,没有半分颤抖。宣旨太监满意地点点头,说了几句吉祥话,
便由父亲陪着去前厅用茶了。花厅里只剩下沈清辞和母亲,还有几个垂首侍立的丫鬟。
林氏终于忍不住,一把将女儿搂进怀里,眼泪簌簌落下:“我的儿啊,
这可如何是好……那陆明渊是什么样的人,满京城谁不知道?吃喝嫖赌样样精通,
整日流连秦楼楚馆,前些日子还为了个花魁与人当街斗殴……你嫁过去,这辈子可就毁了!
”沈清辞轻轻拍着母亲的背,目光却落在窗外那株开得正艳的红梅上。她知道陆明渊。
京城第一纨绔,镇国公府独子,年方二十却已“恶名”远扬。据说他七岁就能把先生气哭,
十岁就敢带着小厮去赌坊,十五岁便成了青楼常客。如今五年过去,
他的“战绩”更是赫赫——去年在醉仙楼与人争风吃醋,
砸了半个酒楼;前月在赛马会上与人赌斗,险些摔断腿;上月更是荒唐,
竟在诗会上公然调戏礼部侍郎家的千金,气得老侍郎差点当场晕厥。这样的一个人,
皇上却将她赐婚给他。沈清辞轻轻推开母亲,站起身。她今日穿着一身月白色绣紫丁香长裙,
外罩淡青色比甲,乌黑的长发只简单绾了个髻,斜插一支白玉簪。因着自幼体弱,
她的脸色总是苍白,唇色也淡,整个人看起来就像一株随时会凋零的兰花。
可只有她自己知道,这具看似孱弱的身躯里,藏着怎样的力量。“母亲不必忧心。
”她轻声说,“圣旨已下,便是天命。女儿嫁过去便是。”“可是……”林氏还要说什么,
却被沈清辞打断了。“女儿累了,想回房歇息。”她微微屈膝行礼,转身走出花厅。
丫鬟春兰连忙跟上,为她披上一件银狐斗篷。初春的风还带着寒意,吹起她鬓边几缕碎发。
回到自己的院子“听雪轩”,沈清辞屏退了下人,独自坐在窗前的软榻上。
窗外是一小片梅林,红梅如血,在微风中轻轻摇曳。她伸手从枕下摸出一柄匕首。
匕首不过三寸长,刀鞘是普通的乌木,没有任何装饰。她缓缓抽出刀刃,
寒光乍现——那是一柄极其锋利的短刃,刃身泛着幽幽蓝光,显然淬过剧毒。
这是师父留给她的。七年前,她十岁那年,从假山上摔下来,昏迷了三天三夜。
所有人都以为她活不成了,连太医都摇头叹息。可她却奇迹般地醒了过来,
只是性情大变——从前那个活泼爱笑、喜欢爬树掏鸟窝的侯府嫡女不见了,
取而代之的是一个沉默寡言、体弱多病的沈清辞。只有她自己知道,
那场“意外”让她想起了什么。或者说,让她“回来”了。她不是真正的沈清辞。或者说,
不完全是。在她的记忆深处,藏着另一个人的一生——那是一个生活在千年之后的女子,
也叫沈清辞,是一名特种部队的军医,在一次任务中为掩护战友牺牲。再睁眼时,
她就成了这个十岁的小女孩,拥有了两段截然不同的人生记忆。起初她混乱了很久,
不知自己究竟是谁。直到她遇见了师父——一个游历江湖的老者,偶然在侯府后花园看见她,
竟一眼看穿她体内蕴藏的内力。“小姑娘,你这一身功夫,是从何处学来的?
”老者笑眯眯地问。沈清辞当时吓了一跳。
她确实发现自己这具身体有些异常——力气比常人大得多,反应也极其敏捷,
甚至能隐约感觉到体内有一股暖流在游走。可她从未学过什么武功,
只当是穿越带来的“福利”。老者却摇头:“不对不对,你这内力精纯深厚,
至少苦练了二十年。可你今年才十岁……有趣,当真有趣。”从那以后,
老者便时常潜入侯府,教她武功,教她医术,教她如何隐藏自己。他说她这种情况极为罕见,
可能是前世修为随着魂魄一同转世,融入了这具新的身体。“你既有了这身本事,
便要学会用,也要学会藏。”师父严肃地说,“这世道对女子本就苛刻,
若让人知道你身怀绝技,只怕祸患无穷。”于是沈清辞学会了伪装。她装病,装弱,
装成一个人畜无害的深闺小姐。只有在夜深人静时,才会在院子里练功,或是偷偷溜出府去,
用另一个身份行侠仗义。三年后,师父离开了,只留下这柄匕首和一封信:“清辞,
你命中有一劫,避无可避。但记住,无论遭遇什么,都要活下去。这柄匕首名‘断念’,
危急时刻可护你周全。”如今,这“劫”来了。沈清辞将匕首收回鞘中,重新藏好。
她走到妆台前,看着铜镜中的自己——苍白的脸,淡色的唇,纤细的身形,
任谁看了都会觉得这是个风吹就倒的病美人。可镜中人的眼神,却冷静得可怕。
二赐婚的消息很快传遍了京城。永宁侯府嫡女沈清辞,那个出了名的病美人,
要嫁给镇国公府世子陆明渊,那个同样“出名”的纨绔子弟。
这桩婚事成了茶余饭后最大的谈资,有人唏嘘,有人嘲讽,也有人等着看笑话。
“听说沈小姐接到圣旨后,当场就晕过去了!”“可不是嘛,换谁不晕?嫁给陆明渊,
那还不如绞了头发当尼姑去!”“永宁侯也是可怜,就这么一个嫡女,
还摊上这么桩婚事……”“要我说,这就是命。沈清辞那身子骨,能活到出嫁就不错了,
嫁给谁不是嫁?”流言蜚语如雪花般飘进侯府,沈清辞却置若罔闻。
她依旧每日在听雪轩里看书、绣花、弹琴,偶尔去给父母请安,
脸上永远是一副平静淡然的表情。只有贴身丫鬟春兰知道,小姐其实变了。
从前的沈清辞虽然也安静,但眼中总带着几分忧郁,像是随时会落泪。可现在的她,
眼神里多了些别的东西——一种近乎冷酷的清醒,仿佛在看一场与己无关的戏。“小姐,
您真的不担心吗?”春兰终于忍不住问,“奴婢听说,那陆世子他……他前日又去了春风楼,
还为了个新来的姑娘一掷千金……”沈清辞正在绣一幅寒梅图,闻言头也不抬:“与我何干?
”“可是您就要嫁给他了呀!”春兰急得跺脚,“那样的夫君,您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?
”针尖刺破锦缎,沈清辞轻轻“嘶”了一声。春兰连忙上前查看,
却见小姐指尖渗出一滴血珠,落在白色的绣布上,像一朵小小的红梅。“无妨。
”沈清辞用帕子按住伤口,目光却落在窗外,“春兰,这世上有许多事,
不是担心就能改变的。既然改变不了,不如想想如何应对。”春兰似懂非懂地点点头,
心里却更难受了。她从小伺候小姐,知道小姐其实是个极好的人,温柔善良,对下人也宽厚。
这样的女子,本该配一个温文尔雅的君子,举案齐眉,白头偕老,而不是……“对了,
”沈清辞忽然想起什么,“我让你打听的事,如何了?”春兰连忙收敛心神,
压低声音:“奴婢打听到了。镇国公府如今是国公夫人掌家,陆世子是独子,
上头有两个姐姐都已出嫁。国公爷常年驻守边关,很少回京。府里还有位表小姐,姓柳,
是国公夫人娘家侄女,据说……据说对陆世子有意。”沈清辞点点头,继续绣花:“还有呢?
”“陆世子身边有几个常跟着的小厮,最得宠的叫福安,是个机灵鬼。他还有个好友,
是安平伯府的三公子周子瑜,两人常混在一起。另外……另外陆世子养了一匹西域来的宝马,
名‘追风’,宝贝得紧,谁都不让碰。”“知道了。”沈清辞淡淡应了一声,不再说话。
春兰看着她平静的侧脸,心里忽然生出一个奇怪的念头——小姐好像不是在准备嫁人,
而是在准备一场战役。三婚期定在三月十六,黄道吉日。这期间,沈清辞只出过一次门,
是去城外的寒山寺上香。母亲说,出嫁前该去求个平安符,保佑婚后顺遂。寒山寺香火鼎盛,
沈清辞跪在佛前,虔诚叩拜。她不信神佛,但此刻却真心祈祷——不是为婚姻美满,
而是为父母安康,为自己能在这桩婚事中保全自身。上完香,她在寺后的梅林散步。
早春的梅花已开始凋零,花瓣随风飘落,铺了一地残红。“姑娘请留步。
”一个温和的男声从身后传来。沈清辞回头,看见一个身着青色长衫的年轻公子,面容清俊,
气质儒雅,正含笑看着她。“在下叶世安,冒昧打扰姑娘。”男子拱手行礼,
“方才在佛堂看见姑娘,觉得有些面熟,可是永宁侯府的沈小姐?”沈清辞微微蹙眉。
叶世安这个名字她听说过——礼部尚书之子,京城有名的才子,去年刚中探花,
如今在翰林院任职。据说人品才学俱佳,是许多闺秀心中的良配。“叶公子认错人了。
”她淡淡地说,转身欲走。“沈小姐请留步!”叶世安急急上前两步,又意识到失礼,
连忙停住,“在下……在下没有恶意。只是听说小姐即将出嫁,心中……心中有些话,
不吐不快。”沈清辞停下脚步,却没有回头:“叶公子请讲。”叶世安沉默片刻,
声音里带着苦涩:“那陆明渊是什么样的人,满京城都知道。沈小姐这般品貌,
嫁给他实在是……实在是明珠暗投。在下……在下愿为小姐向家父说明,请家父出面,
或许能求皇上收回成命……”“叶公子。”沈清辞打断他,声音依旧平静,“圣旨已下,
便是君命。公子好意,清辞心领了,但此话还请莫要再提,以免惹祸上身。
”“可是——”“没有可是。”沈清辞终于转过身,直视着他,“叶公子,你我素不相识,
今日这番话,我就当从未听过。公子前程似锦,莫要为了不相干的人,毁了自己的仕途。
”说完,她微微屈膝行礼,带着春兰离开了梅林。叶世安站在原地,看着她渐行渐远的背影,
眼中满是痛惜。他其实见过沈清辞一次,是在去年的元宵灯会上。她站在一盏莲花灯前,
仰头看着天上的明月,侧脸在灯光下美得不似凡人。那一刻,
他就记住了这个病弱却美丽的女子。后来听说她赐婚给陆明渊,他心中五味杂陈。
今日在寒山寺偶遇,他鼓足勇气上前,却得了这样的结果。“公子,”身边的小厮低声劝道,
“沈小姐说得对,这事您管不了。圣旨赐婚,谁敢违抗?您还是……”叶世安摆摆手,
苦笑道:“我知道。只是……只是觉得可惜。”那样一个女子,本该被人捧在手心呵护,
却要落入泥淖之中。这世道,当真不公。四回府的马车上,
春兰小心翼翼地看着沈清辞:“小姐,那位叶公子……他是不是对您……”“莫要胡说。
”沈清辞闭目养神,“今日之事,不许对任何人提起。”“是。”春兰连忙应下,
心里却为小姐惋惜。叶公子那样的人物,才配得上小姐啊。可惜……马车忽然颠簸了一下,
停了下来。“怎么回事?”春兰掀开车帘问车夫。
车夫的声音有些紧张:“前、前面有人拦路……”沈清辞睁开眼,透过车帘缝隙看去。
只见前方路上站着几个彪形大汉,手持棍棒,为首的是个满脸横肉的壮汉,
正不怀好意地笑着。“车里的小娘子,下来陪爷几个玩玩?”壮汉粗声粗气地说。
春兰吓得脸色发白:“小、小姐,怎么办……”沈清辞却异常平静。她看了看四周,
这里是城郊,行人稀少。车夫是个老实人,肯定打不过这些地痞。
护卫……母亲说今日是去上香,不宜张扬,只带了两个护卫,此刻都在车后,
恐怕也被控制住了。“春兰,你待在车里,无论发生什么,都不要出来。”她低声吩咐。
“小姐,您要做什么?”春兰急得快哭了。沈清辞没有回答,只是从袖中摸出一方帕子,
蒙在脸上,然后掀开车帘,走了下去。几个地痞看见她,眼睛都直了。虽然蒙着脸,
但那窈窕的身段,那露在外面的一双明眸,已足够让人心动。“哟,还是个美人儿!
”壮汉搓着手上前,“小娘子,乖乖跟爷走,爷保证疼你……”话音未落,
他忽然觉得膝盖一痛,整个人不受控制地跪了下去。所有人都愣住了。
他们根本没看清发生了什么,只看见那蒙面女子轻轻抬了抬手,老大就跪下了。
“你、你使了什么妖法?”另一个地痞壮着胆子问。沈清辞不说话,只是缓缓向前走。
她走得很慢,很轻,像一片飘落的羽毛。可每走一步,
就有一个地痞莫名其妙地倒下——或是抱着肚子惨叫,或是捂着眼睛打滚,
或是直接晕了过去。不过片刻,七八个地痞全躺在了地上,哀嚎不止。
沈清辞走到那壮汉面前,蹲下身,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说:“谁派你们来的?
”壮汉疼得龇牙咧嘴,
却还嘴硬:“没、没人派……我们就是看小娘子漂亮……”沈清辞手指在他肩井穴轻轻一按。
壮汉顿时惨叫起来,感觉像有千万根针在扎他的骨头。“我说!我说!”他终于受不了了,
“是、是柳小姐……柳小姐让我们来的……她说让我们吓唬吓唬你,
最好能毁了你的清白……事成之后,给我们一百两银子……”柳小姐。沈清辞眼神一冷。
镇国公府那位表小姐,果然按捺不住了。她站起身,从怀中掏出一个小瓷瓶,倒出几粒药丸,
塞进每个地痞嘴里:“这是七日断肠散,七日后若无解药,肠穿肚烂而死。今日之事,
若敢泄露半句,就等着收尸吧。”地痞们吓得魂飞魄散,连连磕头求饶。
沈清辞不再理会他们,转身上了马车。春兰在车里已经看呆了,直到小姐坐定,
才结结巴巴地问:“小、小姐,您怎么会……”“小时候跟一个游方郎中学过几招防身术。
”沈清辞轻描淡写地说,取下蒙面帕子,“今日之事,不许说出去。”春兰连忙点头,
心里却翻江倒海。她伺候小姐这么多年,从来不知道小姐还会武功!而且那么厉害,
几下就把那些地痞打倒了!沈清辞靠在车壁上,闭目养神。心里却在想那位柳表小姐。
还没进门,就有人迫不及待要对她下手了。这镇国公府,果然是个龙潭虎穴。不过也好。
既然有人想玩,她就陪她们玩玩。五三月十六,宜嫁娶。永宁侯府张灯结彩,宾客盈门。
沈清辞天未亮就被叫起,沐浴更衣,梳妆打扮。母亲林氏一边为她梳头,一边掉眼泪。
“一梳梳到尾,二梳白发齐眉,三梳儿孙满堂……”沈清辞看着镜中盛装的自己。
大红的嫁衣,金线绣的凤凰,珍珠串成的流苏,还有脸上精致的妆容——胭脂掩盖了苍白,
唇脂点出了娇艳,此刻的她,美得惊心动魄。可这美丽,就像一层华丽的面具,
遮住了真实的她。“母亲,”她轻声说,“女儿出嫁后,您和父亲要保重身体。弟弟还小,
您多费心。”林氏泣不成声,只能点头。吉时到,喜娘为她盖上红盖头。眼前顿时一片血红,
只能透过盖头下沿,看见自己绣着鸳鸯的鞋尖。她被搀扶着走出闺房,走过熟悉的回廊,
来到前厅。父亲沈毅站在那里,眼睛红肿,显然也哭过。“清辞……”他声音哽咽,
“为父……为父对不住你……”沈清辞跪下,恭恭敬敬磕了三个头:“父亲养育之恩,
女儿永世不忘。今日出嫁,不能常伴膝下,望父亲保重。”沈毅扶起她,将她的手交给喜娘。
那一刻,沈清辞感觉到父亲的手在颤抖。花轿就停在府门外,八人抬的大轿,
装饰得富丽堂皇。她被扶上轿,轿帘落下,隔绝了外面的世界。锣鼓喧天,鞭炮齐鸣。
花轿起程,向着镇国公府而去。轿子晃晃悠悠,沈清辞坐在里面,
手里紧紧攥着那柄“断念”匕首。这是她唯一带在身上的武器,藏在嫁衣的暗袋里。
不知过了多久,花轿终于停下。外面传来喧闹的人声,喜娘掀开轿帘,扶她下轿。
她的手被塞进另一只手里。那只手很大,很暖,掌心有薄茧,应该是习武留下的。
可握着她的时候,却很轻,像是怕弄疼她。是陆明渊。沈清辞垂下眼,透过盖头下沿,
看见他大红的袍角,和一双黑色靴子。靴子上绣着祥云纹,针脚细密,应该是上好的绣工。
“新人跨火盆——”司仪高声唱道。她被扶着跨过一个火盆,寓意祛除晦气。然后是马鞍,
寓意平安。最后走进正厅,拜堂成亲。
“一拜天地——”“二拜高堂——”“夫妻对拜——”每一次弯腰,
沈清辞都能感觉到那只手轻轻扶着她。他的动作很自然,像是做过无数次。可她知道,
这是他们第一次见面。礼成,送入洞房。她被扶进新房,坐在铺着大红锦被的床上。
喜娘说了些吉祥话,便带着丫鬟们退下了。房间里只剩下她和陆明渊。盖头被轻轻挑起。
沈清辞抬起眼,第一次看见她的夫君。陆明渊穿着一身大红喜服,身姿挺拔,面容俊朗。
他的眼睛很亮,像盛着星光,此刻正含笑看着她。他的鼻梁高挺,唇形优美,嘴角微微上扬,
带着几分玩世不恭的味道。确实是个美男子。难怪能惹得那么多女子倾心。“夫人。
”他开口,声音低沉悦耳,“久仰大名。”沈清辞垂下眼,轻声说:“夫君。
”陆明渊在她身边坐下,拿起桌上的合卺酒:“喝过这杯酒,我们就是真正的夫妻了。
”两只酒杯用红线连着,他们各执一端,交臂而饮。酒很烈,沈清辞被呛得轻咳了一声。
陆明渊轻轻拍着她的背:“慢点喝。”他的动作很温柔,可沈清辞却觉得,
那温柔里带着几分疏离。就像在演一场戏,他是尽职的演员,却并未入戏。喝完合卺酒,
陆明渊站起身:“前厅还有宾客要招待,夫人先歇息。我晚些回来。”“夫君请便。
”沈清辞低声说。陆明渊看了她一眼,转身离开了新房。门被关上,房间里顿时安静下来。
沈清辞缓缓吐出一口气,站起身,打量着这个她未来要生活的地方。新房很大,
布置得极其奢华。紫檀木的家具,绣着百子图的屏风,博古架上摆着各种珍玩,
墙上挂着名家字画。窗边摆着一盆兰花,开得正好,幽香阵阵。她走到妆台前,
看着镜中的自己。大红的嫁衣,精致的妆容,可眼神却冷静得可怕。这就是她的新婚之夜。
夫君去前厅喝酒,留她独守空房。也好。她本来也没指望什么。沈清辞走到窗边,推开窗户。
夜风拂面,带着初春的凉意。远处传来前厅的喧闹声,隐约能听见劝酒的笑语。
她抬头看着天上的明月,忽然想起师父的话:“清辞,你命中有一劫,避无可避。但记住,
无论遭遇什么,都要活下去。”活下去。她会活下去的。不仅活下去,还要活得好。
无论这镇国公府是龙潭还是虎穴,她都要闯一闯。夜深了,前厅的喧闹渐渐平息。
沈清辞卸了妆,换了寝衣,坐在床边等着。她知道陆明渊不会回来——或者说,
不会真的回来。京城第一纨绔的新婚之夜,怎么可能老老实实待在房里?果然,子时过后,
丫鬟来报:“少夫人,世子爷……世子爷喝醉了,在书房歇下了。让您不必等他。
”沈清辞点点头:“知道了。你也去歇息吧。”丫鬟退下后,她吹熄了蜡烛,躺到床上。
大红锦被很软,很暖,可她却睡不着。这是她在镇国公府的第一夜。未来还有无数个夜晚,
无数个日子。她闭上眼睛,在心里默默规划。首先要摸清府里的情况。
国公夫人、柳表小姐、各房管事、丫鬟小厮……哪些是敌人,哪些可以拉拢,哪些需要防备。
其次要了解陆明渊。他真的是个纯粹的纨绔吗?还是另有隐情?今日他看她的眼神,
虽然温柔,却总让人觉得隔着一层什么。最后,她要给自己找条后路。
这桩婚姻注定不会美满,她得有自己的依仗。侯府那边是指望不上了,
得另想办法……想着想着,她终于沉沉睡去。梦里,她看见一片梅林,红梅如血,
在风雪中傲然绽放。一个身影站在梅树下,背对着她,看不清面容。“清辞,”那人说,
“记住你是谁。”她是谁?她是沈清辞。永宁侯府嫡女,镇国公府世子夫人。
也是那个从千年之后归来,身怀绝技的女子。无论前路如何,她都会走下去。
第一章完第二章 暗流与试探2 暗流与试探晨光透过雕花窗棂洒进新房时,
沈清辞已经醒了。她起身更衣,没有唤丫鬟,自己从陪嫁的箱笼里取出一身淡青色衣裙换上。
铜镜中的女子面色依旧苍白,但眼神清明,看不出半分新婚之夜的落寞。叩门声响起,
是春兰端着热水进来。“小姐,您怎么自己起来了?”春兰急忙放下铜盆,
上前要伺候她梳洗。沈清辞摆摆手:“我自己来。外面什么时辰了?该去给公婆敬茶了吧?
”“还早呢,辰时三刻。”春兰一边拧帕子一边低声说,“世子爷那边……方才福安来传话,
说世子爷昨夜醉酒,头疼得厉害,今早的敬茶怕是去不了了,让您自己去。
”沈清辞擦脸的动作顿了顿,随即恢复如常:“知道了。
”春兰气得眼眶发红:“世子爷也太欺负人了!新婚第一日就这般不给您脸面,
往后这府里谁还看得起您?”“脸面不是别人给的,是自己挣的。”沈清辞在妆台前坐下,
对着镜子慢慢梳头,“替我梳个简单的发髻就好,不必太繁复。”春兰强忍着委屈,
替她绾了个端庄的随云髻,插上一支玉簪,几朵珠花。又薄薄施了层脂粉,点了口脂。
镜中人虽仍显病弱,却自有一股清冷气度。“小姐真好看。”春兰小声说。沈清辞微微一笑,
起身理了理衣裙:“走吧,莫让长辈久等。
”主仆二人走出“清晖院”——这是镇国公府世子夫妇的院落,位于府邸东侧,三进三出,
颇为宽敞。院中种着几株海棠,此时还未到花期,只有嫩绿的新叶在晨风中摇曳。穿过回廊,
走过花园,约莫一刻钟后,来到了主院“荣禧堂”。堂内已经坐了好些人。
上首坐着镇国公夫人王氏,约莫四十出头年纪,穿着绛紫色万字纹对襟褂子,
头戴赤金点翠抹额,面容端庄,眼神却带着几分审视。
她身侧坐着一位穿杏色衣裙的年轻姑娘,正是柳表小姐柳如烟,生得柳眉杏眼,颇为标致,
此刻正含笑看着沈清辞,笑意却未达眼底。下首还坐着几位姨娘和小姐,都是府中女眷。
沈清辞缓步上前,在丫鬟摆好的蒲团上跪下,从春兰手中接过茶盏,
双手奉上:“儿媳给母亲请安。”王氏接过茶,轻轻抿了一口,放在一旁:“起来吧。
既进了陆家的门,往后就是一家人了。明渊那孩子被我惯坏了,性子顽劣,你多担待些。
”“母亲言重了。”沈清辞垂眸道。王氏又指着一旁的柳如烟:“这是如烟,我娘家侄女,
从小在府里长大,就跟亲闺女似的。你们年纪相仿,往后多亲近亲近。”柳如烟起身,
盈盈一礼:“表嫂安好。早就听说表嫂是京城有名的才女,今日一见,果然气度不凡。
”话说得漂亮,语气里却带着几分不易察觉的讥诮。沈清辞只当没听出来,
淡淡还礼:“表妹过奖了。”敬完茶,王氏又说了些场面话,便让众人散了。
沈清辞正要告退,却听柳如烟笑道:“表嫂初来乍到,对府里不熟悉吧?
不如我陪表嫂四处走走,认认路?”王氏点头:“也好。如烟,带你表嫂熟悉熟悉。
”沈清辞推辞不得,只得道谢。二镇国公府占地颇广,亭台楼阁,花园水榭,
处处显着百年世家的气派。柳如烟引着沈清辞一路走,一路介绍,语气亲热,
仿佛真是好姐妹。“这是‘揽芳园’,春天花开时可好看了。这是‘听雨轩’,
夏日在此赏雨最是惬意。那是‘藏书楼’,里头有好多珍本孤本,表嫂若是喜欢读书,
可常来……”走到一处僻静的水榭旁,柳如烟忽然停下脚步,屏退了跟随的丫鬟,
只留下自己和沈清辞二人。“表嫂,”她转过身,脸上的笑容淡了几分,“有些话,
不知当讲不当讲。”沈清辞神色平静:“表妹但说无妨。
”柳如烟轻叹一声:“表嫂或许不知道,明渊表哥他……其实心里早就有人了。
”沈清辞微微挑眉:“哦?”“是春风楼的清倌人,名叫紫苏。”柳如烟压低声音,
语气里带着同情,“表哥为了她,不知花了多少银子,前些日子还说要替她赎身,
纳进府里做妾。只是姑母不同意,这才作罢。可表哥心里一直惦记着,昨夜新婚,
他其实……其实是去春风楼找紫苏姑娘了。”她一边说,一边仔细观察沈清辞的表情,
想从那张平静的脸上看出崩溃或愤怒。可沈清辞只是淡淡“嗯”了一声:“多谢表妹告知。
”柳如烟愣住了。这反应不对啊!哪个新妇听说夫君新婚之夜去找妓子,还能这般镇定?
“表嫂,你……你不生气吗?”她忍不住问。“生气又如何?”沈清辞看向远处的池塘,
水面浮着几片睡莲叶子,“圣旨赐婚,我与世子已是夫妻。他若真喜欢那位紫苏姑娘,
接进府来便是。多个人伺候世子,也是好的。”柳如烟彻底说不出话了。
她准备好的所有说辞,所有挑拨,在这位表嫂面前,就像一拳打在棉花上,半点作用都没有。
“表妹若没别的事,我先回去了。”沈清辞微微颔首,转身离开。春兰连忙跟上,
走出老远才愤愤道:“小姐,那柳表小姐分明是故意的!什么心里有人,什么去春风楼,
她就是想让您难堪!”“我知道。”沈清辞脚步未停,“她越是这样,越说明她急了。
”“急了?”“嗯。”沈清辞唇角微勾,“她若真对陆明渊无意,何必来挑拨我?
这般急切地想让我与陆明渊生隙,不过是因为她自己有所图谋。
”春兰恍然大悟:“原来如此!那小姐,咱们怎么办?”“不急。”沈清辞淡淡道,
“日子还长,慢慢看。”主仆二人回到清晖院,却见院中站着一个青衣小厮,
正是陆明渊的贴身随从福安。“少夫人。”福安躬身行礼,“世子爷让小的来传话,
说今儿个天气好,邀您去马场走走。他新得了一匹西域宝马,想请您瞧瞧。
”沈清辞有些意外。新婚第一日就把妻子晾在一边的夫君,这会儿又突然邀她去马场?
“世子爷现在何处?”“已经在马场候着了。”福安赔笑道,“世子爷说,昨夜醉酒失礼,
今儿个特意赔罪。”沈清辞沉吟片刻,点点头:“好。容我换身衣裳。
”三镇国公府的马场在府邸西侧,占地颇广。沈清辞换了身便于行动的鹅黄色骑装,
带着春兰随福安来到马场时,远远就看见一个红色身影骑在一匹通体雪白的骏马上,
正在场中驰骋。是陆明渊。他今日未着喜服,而是一身红色劲装,墨发用金冠束起,
骑在马上,身姿挺拔如松。那白马神骏异常,四蹄翻飞,如一道白色闪电在场中掠过,
鬃毛在风中飘扬,煞是好看。“好马。”沈清辞轻声赞道。
福安笑道:“这是世子爷花重金从西域买来的,名‘追风’,日行千里不在话下。
世子爷宝贝得紧,平日里谁都不让碰,今儿个却特意让少夫人来看,可见对少夫人的重视。
”沈清辞不置可否。重视?若真重视,又怎会新婚之夜让她独守空房?陆明渊远远看见她,
一拉缰绳,追风长嘶一声,人立而起,稳稳停在她面前。“夫人来了。”他翻身下马,
动作潇洒利落,将缰绳扔给一旁的马夫,走到沈清辞面前,“昨夜多有怠慢,还望夫人见谅。
”他脸上带着笑,眼神明亮,看不出半分愧疚,倒像是真的在道歉。可沈清辞却觉得,
那笑意不达眼底,像是在演一场戏。“夫君言重了。”她微微屈膝,“听说夫君得了匹好马,
特来开开眼界。”陆明渊眼睛一亮,指着追风道:“这马如何?可是我亲自去西域挑的,
费了好大功夫才运回来。性子烈得很,除了我,谁也不让骑。”沈清辞走近几步,细细打量。
追风确实神骏,浑身雪白无一根杂毛,四肢修长有力,眼睛明亮有神。见她靠近,
它打了个响鼻,前蹄不安地刨地,却没有后退。“果然是匹好马。”沈清辞伸手,
想摸摸它的脖子。“小心——”陆明渊话未说完,就见追风忽然低下头,
蹭了蹭沈清辞的手掌心,那模样竟有几分亲昵。陆明渊愣住了。追风性子烈,除了他,
连马夫都不让近身,今日怎么会对一个初次见面的人这般温顺?沈清辞也微微惊讶。
她其实暗中运了一丝内力,想让这马安静下来,没想到它竟这般反应。“看来追风喜欢夫人。
”陆明渊很快恢复笑容,“夫人可要试试?”“我?”沈清辞摇头,“我不善骑术,
还是罢了。”“无妨,我带你。”陆明渊翻身上马,伸手给她,“来。”众目睽睽之下,
沈清辞不好拒绝,只得将手递给他。陆明渊一用力,将她拉上马,坐在自己身前。“坐稳了。
”他双臂从她身侧环过,握住缰绳,轻夹马腹,“驾!”追风如离弦之箭般冲了出去。
风在耳边呼啸,景物飞速后退。沈清辞第一次骑马,身体不由自主地绷紧。陆明渊察觉到了,
低笑一声:“别怕,有我在。”他的气息拂过她的耳畔,温热中带着淡淡的酒气。
沈清辞皱眉,想要离他远些,可马背上空间有限,一动就会失去平衡。“夫人身上好香。
”陆明渊忽然说,“是什么香?”沈清辞身体一僵:“不过是寻常的熏香。”“是吗?
”陆明渊的声音里带着玩味,“我怎么觉得,像是……药香?”沈清辞心头一紧。
她自幼体弱,常年服药,身上确实有淡淡的药味。但平日都用熏香掩盖,
寻常人根本闻不出来。这陆明渊,好灵的鼻子。“夫君说笑了。”她淡淡道,“我身子不好,
确实常服药,但今日并未用药。”陆明渊笑了笑,没再追问,只道:“夫人既身子弱,
更该多出来走动。整日闷在房里,没病也闷出病来。”说话间,追风已跑完一圈,回到起点。
陆明渊勒住缰绳,扶沈清辞下马。“如何?骑马是不是很有意思?
”沈清辞理了理被风吹乱的鬓发,颔首道:“确是新奇体验,多谢夫君。
”陆明渊看着她平静的面容,眼中闪过一丝探究。寻常女子初次骑马,
哪个不是吓得花容失色?可这位新婚妻子,除了最初有些紧张,后来竟完全镇定下来,
甚至还能与他平静对答。要么是胆子极大,要么是……深藏不露。“世子爷!
”一个家丁匆匆跑来,“国公夫人请您和少夫人过去一趟,说是有客到访。
”陆明渊挑眉:“什么客?”“是……是安平伯府的周夫人和周小姐,
说是来给少夫人道贺的。”沈清辞心中一动。安平伯府?那不是陆明渊好友周子瑜家吗?
周夫人和周小姐此时来访,恐怕不只是道贺那么简单。陆明渊显然也想到了这一点,
脸上笑容淡了几分:“知道了。告诉母亲,我们这就过去。”四荣禧堂内,气氛颇为微妙。
王氏坐在上首,下首坐着一位穿戴华贵的妇人,正是安平伯夫人周氏。
她身侧坐着一位穿粉色衣裙的少女,约莫十六七岁,生得明艳动人,正是周家小姐周静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