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晚走出民政局的那天,天阴沉沉的,像她堵在胸口的情绪。手里的离婚证边角硌着掌心,
她却觉得比三年前那本红本本要踏实得多。二十二岁的林晚刚从大学毕业,
挤在人才市场的人潮里投简历时,被陈凯递来的一杯热奶茶戳中了软肋。七月的天,
太阳毒得像要把人烤化,人才市场的空调形同虚设,闷热的空气里混着汗水味、传单油墨味,
还有此起彼伏的交谈声。林晚攥着一沓简历,额前的碎发被汗水濡湿,贴在皮肤上,
黏腻得难受。她已经站了**个小时,递出去的简历大多石沉大海,
要么就是招聘方看她是应届生,连多问两句的兴趣都没有。脚底发软,喉咙干得冒烟,
林晚找了个角落,蹲下来揉了揉酸胀的腿,心里的委屈像潮水般涌上来。她不是没本事,
专业课成绩年年名列前茅,可在“有工作经验优先”的硬杠杠面前,
那些奖状证书都显得苍白无力。就在这时,一杯温热的奶茶递到了她眼前,
纸杯壁上凝着细密的水珠,带着甜丝丝的香气。林晚愣了愣,抬头望去。
男人穿着一件熨帖的白衬衫,袖口挽到小臂,露出线条干净的手腕,头发梳得整整齐齐,
眉眼间带着温和的笑意。“看你站了一上午,肯定渴了。”他的声音像夏日里的一阵风,
清爽又舒服。“我……”林晚有些局促,下意识地想摆手拒绝。“别客气。
”男人把奶茶塞进她手里,指了指不远处的展位,“我在隔壁那家广告公司做策划,叫陈凯。
看你在这儿蹲半天了,是刚毕业吧?”林晚点点头,握着温热的奶茶,
指尖的温度一点点传到心里,刚才的委屈好像淡了些。她小声道:“谢谢,我叫林晚。
”“林晚,很好听的名字。”陈凯笑了笑,目光落在她手里的简历上,“找工作?
有看中的公司吗?”林晚摇摇头,叹了口气:“好多都要工作经验,我投了好几份,
都没下文。”陈凯闻言,沉吟了片刻:“我们公司最近好像在招行政岗,要不要试试?
我可以帮你递份简历给人事,虽然不敢保证一定成,但多个机会总是好的。
”林晚眼睛亮了起来,像是在黑暗里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。她连忙从包里翻出一份简历,
双手递给陈凯,声音里带着感激:“真的吗?太谢谢你了!”“小事一桩。”陈凯接过简历,
扫了一眼,笑着道,“专业课成绩不错嘛,放心,我会帮你说说好话的。”那天下午,
林晚像是被注入了一剂强心针,连带着投其他简历时,腰板都挺直了些。回家的路上,
她捧着那杯喝空了的奶茶杯,心里反复回放着陈凯的笑容和那句“我帮你”。几天后,
林晚真的接到了那家广告公司的面试电话。她精心打扮了一番,面试时,
人事果然对她格外客气,问的问题也不算刁钻。一周后,录用通知下来的那一刻,
林晚第一个想到的人就是陈凯。她捧着手机,犹豫了半天,
才小心翼翼地发了条消息过去:“陈凯哥,谢谢你,我被录取了!
”陈凯很快回复:“恭喜啊,欢迎新同事。晚上有空吗?一起吃个饭,算是给你庆祝。
”林晚的心跳漏了一拍,脸颊微微发烫。她握着手机,对着屏幕傻笑了半天,
敲下一个字:“好。”那顿饭,陈凯很会聊天,从校园趣事说到职场生存法则,
句句都说到了林晚的心坎里。他成熟稳重,谈吐风趣,
举手投足间都带着一种让人心安的魅力。林晚看着他,心里悄悄埋下了一颗种子。饭后,
陈凯送她回家,走到楼下时,他忽然停下脚步,看着她,认真地说:“林晚,
其实第一次见你,看你蹲在那儿委屈巴巴的样子,我就觉得你特别可爱。
”林晚的脸瞬间红透了,低着头,不敢看他的眼睛。“我喜欢你,林晚。
”陈凯的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来,“你愿意做我女朋友吗?”夜风拂过,带着夏末的蝉鸣,
林晚的心跳快得像要蹦出胸腔。她抬起头,撞进陈凯含笑的眼眸里,鬼使神差地点了点头。
恋爱后的日子,像裹了蜜一样甜。陈凯对她体贴入微,每天早上会给她带早餐,
下班会准时等在公司楼下,周末会带她去看电影、逛公园。林晚沉浸在这份温柔里,
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。三个月后,陈凯向她求婚了。没有盛大的仪式,
只有一枚简单的戒指,和一句“嫁给我,我会对你好一辈子”。林晚几乎是立刻就点头了。
她抱着陈凯,哽咽着说:“我愿意。”她以为,自己抓住了这辈子的幸福。却不知道,
这场始于一杯热奶茶的心动,不过是一场裹着蜜糖的骗局。陈凯递出那杯热奶茶时,
指尖的茧子蹭过纸杯壁,那是常年握方向盘磨出来的——不是他自己的车,
是他父亲那辆开了七八年的旧桑塔纳。陈凯家住在老城区的筒子楼里,
一室一厅的房子挤着三口人。父亲是工厂里的车床工,干了半辈子,腰弯得像张弓,
脾气却烈得很,动辄就骂骂咧咧,嫌母亲没本事,嫌陈凯不上进。母亲是菜市场的摊贩,
每天凌晨三点就要起床去进货,风吹日晒的,四十多岁的人,眼角的皱纹堆得像沟壑,
手上永远沾着洗不掉的菜渍。在这样的家里长大,陈凯最擅长的就是“装”。装得体面,
装得大方,装得像个从小没缺过钱的城市少爷。他知道自己几斤几两。
高中毕业后没考上大学,托关系进了工厂,嫌累,干了仨月就跑了。后来在超市当过理货员,
在餐厅端过盘子,最后托了远房亲戚的福,才进了那家广告公司当策划——说是策划,
其实就是个打杂的,写写文案,跑跑腿,工资刚够自己糊口。但他从不跟外人说这些。
他会把租来的西装熨得平平整整,会把头发梳得一丝不苟,会在跟同事聚餐时抢着买单,
然后背地里啃一个星期的泡面。他太怕别人知道他的底了,怕那些鄙夷的目光,
怕那句轻飘飘的“原来你家是这样的”。他第一次见林晚时,就动了心思。
小姑娘穿着洗得发白的连衣裙,扎着简单的马尾,蹲在人才市场的角落,眼圈红红的,
像只受了委屈的小兔子。一看就是刚从学校出来的,单纯,好骗,眼里还带着对未来的憧憬。
更重要的是,林晚的眼睛里,没有那些打量和算计。陈凯见过太多姑娘,一听他是“策划”,
就忙着打听他的工资,打听他家的房子。可林晚不一样,她接过奶茶时,眼里只有感激,
连声道谢时,耳朵尖都红了。那一刻,陈凯心里的小算盘打得噼啪响。娶个这样的姑娘,
省心。她不会嫌他家穷,不会逼他买房子买车子,她会把他当成天,当成顶梁柱。
她会洗衣做饭,会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,会在他累的时候递上一杯热水。至于爱情?
陈凯从来不信那玩意儿。他父母一辈子吵吵闹闹,父亲嫌母亲赚得少,母亲嫌父亲不顾家,
可还不是凑凑合合过了一辈子。在他看来,婚姻不过是找个伴儿,搭伙过日子。
所以他追林晚,追得得心应手。他会记得她的生理期,会给她买红糖姜茶;他会在她加班时,
提着夜宵等在公司楼下;他会在她抱怨工作不顺心时,拍着胸脯说“别怕,有我呢”。
这些成本很低,却足够让涉世未深的林晚死心塌地。求婚那天,
陈凯花了半个月的工资买了一枚戒指,银的,不值什么钱。但他说得情真意切:“林晚,
我现在没什么钱,给不了你大富大贵,但我会对你好一辈子。”他看着林晚含泪点头的样子,
心里竟生出一丝窃喜。他以为,自己终于抓住了一根救命稻草。有了林晚,
他就不再是那个躲在出租屋里啃泡面的穷小子,他是一个女人的丈夫,是一个家的男主人。
婚后,陈凯很快就露出了原形。他懒得做家务,懒得做饭,懒得再去伪装那些温柔体贴。
在外面装了一天的“体面人”,回到家,他只想瘫在沙发上,打打游戏,刷刷视频,
把所有的疲惫都发泄出来。林晚的付出,在他眼里成了理所当然。她做饭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