那张卡手机屏幕亮了一下,又暗下去。我盯着那条银行短信,看了很久。
上面的字一个个跳进眼睛里,
又一个个滑出去——尾号3827的银行卡转账支出10000.00元,余额0.00元。
七年。整整七年,我存了一万块。不是工资,不是奖金,是陆延舟每一次让我难过之后,
转给我的“补偿”。第一次是两千,第二次是三千,第三次是五千。我全存着,一分没花。
想着有一天攒够了,一次性还给他,告诉他:我不欠你什么了。护士推开门,
喊我的名字:“沈念,到你了。”我站起来,腿有点软。走廊里的灯是白的,
晃得人睁不开眼。远处有婴儿的哭声,一声接一声,尖细,嘹亮,像是宣告着什么。
我摸了摸肚子。空的。很快就要彻底空了。手机又震了一下。我知道是他,
却还是忍不住点开。“别等我了,你不配和她比。”十二个字,没有表情,没有称呼,
像是一条群发的通知。我把手机塞回包里,跟着护士走进了手术室。躺上那张床的时候,
天花板的灯特别亮。我忽然想起十九岁那年,第一次见陆延舟,
也是在这样一个亮得晃眼的地方。只是那时候,他是光。现在,他是把我推进黑暗的人。
“医生,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,干干的,像是别人的,“能不能轻一点?”护士愣了一下,
然后轻轻点了点头。我闭上眼睛。七年了。七年,两千五百五十五天。从十九岁到二十六岁。
从遇见他到离开他。从爱他到……算了,不说爱了。第一章:初遇第一年七年前的秋天,
我在学校门口那家奶茶店打工。说是奶茶店,其实什么都卖。咖啡、果汁、松饼,
偶尔还给隔壁写字楼送外卖。店很小,只有四张桌子,但老板人好,给我开二十块一小时,
比别家多五块。我那时候大三,学的是平面设计,没什么钱。每个周末来打工,赚点生活费。
日子过得紧巴巴的,但也算安稳。那天下午,店里没什么人。我趴在柜台上刷手机,
刷到一条朋友圈——室友发的,和男朋友去欢乐谷,配文是“和你在一起每天都是晴天”。
我划过去,又划回来,盯着那张合照看了几秒。有点羡慕。但也只是有点。门响了。
我抬起头,说了句“欢迎光临”,然后愣住。进来的男人穿一件白衬衫,袖子挽到小臂,
露出一截手腕,腕上戴着一块表,表盘是深蓝色的,很漂亮。他很高,站在门口,逆着光,
像从杂志里走出来的人。我那时候还不知道,这个人的名字叫陆延舟。更不知道,
从这一刻起,我的命就要开始拐弯了。“你好,一杯美式,少冰。”他说。声音也好听,
低低的,有点哑。“不好意思,”我回过神,“我们这儿没有美式。”他愣了一下,
然后笑了。就那一个笑,我忽然觉得,这个店太小了,配不上他。“那就随便,”他说,
“你看着做。”我看着做?我紧张了。手忙脚乱地找杯子,拿牛奶,开机子。
最后做了一杯拿铁,拉花拉了一只小猫——那是我唯一会拉的图案,歪歪扭扭的,
耳朵一个大一个小。我把杯子递给他,脸有点烫:“那个……要不你尝尝?不好喝的话,
我给你重做。”他低头看了一眼那只猫,又抬头看我。那一眼,停了两秒。两秒之后,
他说:“挺好,谢谢你。”然后他端着咖啡走了,走到靠窗那张桌子,坐下来,开始看电脑。
我趴在柜台上偷偷看他。他打字很快,偶尔停下来,皱一下眉,然后继续打。
阳光从窗户照进来,落在他的侧脸上,勾出一道金色的边。他大概坐了四十分钟,
喝完那杯咖啡,合上电脑,走了。走之前,他冲我点了点头。我也点了点头。门关上,
店里又安静下来。那天晚上下班,我走在回学校的路上,脑子里一直浮现那个人的脸。我想,
他大概是附近上班的吧,穿那么正式。或者是个老板?那表看起来挺贵的。不会再见到了。
我想。这座城市八百万人,能遇见一次,已经是运气了。可是第二天,他又来了。还是下午,
还是那身白衬衫,还是要一杯美式。“我们还是没有美式。”我说。
他笑了:“那就还是拿铁吧。”我又给他做了一杯,还是那只歪耳朵猫。
他端着咖啡去老位置坐下,打开电脑。我偷偷看他,心想:他每天都来这儿办公吗?
是不是公司太吵?还是喜欢我们店的安静?第三天,第四天,第五天。他每天都来。
每次都是下午两点左右,每次都要一杯拿铁,每次都会待四十分钟到一个小时。
有时候打电话,有时候打字,有时候什么都不干,就看着窗外发呆。我开始期待下午两点。
开始提前准备好牛奶,开始练习拉花,开始想他今天会穿什么颜色的衬衫。有时候他来晚了,
我就一直往门口看,看一会儿手机,再看一会儿门口。第十天,他走之前,
忽然回头问我:“你叫什么名字?”我愣了一下:“沈念。”“沈念。”他重复了一遍,
“好听。”我的心跳漏了一拍。“我叫陆延舟,”他说,“谢谢你每天的咖啡。
”然后他走了。我站在柜台后面,看着门关上,忽然想笑。原来他叫陆延舟。延舟,延舟,
像一艘船,慢慢地划过来。第十五天,他请我吃饭。那是他第一次约我,
在学校后门那家小馆子。他说他打听过了,这家最好吃。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,
他点了红烧肉、糖醋排骨、清炒时蔬,还有一碗番茄蛋汤。菜上来的时候,
他夹了一块红烧肉放到我碗里:“尝尝。”我咬了一口。肥肉有点多,有点腻,
但我全吃完了。“好吃吗?”他问。“好吃。”其实我妈妈做的更好吃。
她做的红烧肉会用黄酒炖很久,肥肉都炖化了,入口即化,一点都不腻。但这话我没说。
我只是看着他,看他低头吃饭的样子,看他夹菜时手腕上那块深蓝色的表,
看他偶尔抬头冲我笑一下。那天晚上他送我回学校,走到宿舍楼下,他忽然拉住我的手。
他的手很暖,包着我的手指,像握着一小块冰。“沈念,”他说,“我想多见见你。
”我看着他,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蹦出来。“好。”我说。那天晚上,
我在宿舍翻来覆去睡不着,一遍遍想他说的那句话。我想,我这辈子大概就是他了。
我想得太早了。第二章:影子第二年第二年,我们在一起了。说是“在一起”,
其实也没那么正式。他没有说过“做我女朋友吧”这种话,只是开始频繁出现在我生活里。
吃饭,看电影,周末去公园散步。偶尔他来学校接我,偶尔我去他公司楼下等他。
他公司离我学校不远,走路二十分钟。那栋写字楼很高,玻璃幕墙亮得能照见人。
每次我去找他,都要在楼下等很久。他总说“马上下来”,然后让我等四十分钟。
我不介意等。只要能见到他,等多久都行。那年冬天下了第一场雪,我们走在街上,
雪花落在他的头发上、肩膀上,他抬手帮我挡了一下。“冷吗?”他问。“不冷。”其实冷,
脚趾头都冻麻了,但我不想说。我想和他多走一会儿。那天他第一次提起林栀。
我们路过一家咖啡店,他忽然停下来,看着橱窗里摆着的咖啡机。“她以前也喜欢喝咖啡,
”他说,“只喝美式,不加糖。”“她?”他沉默了几秒。“一个朋友。”他没再说下去,
我也没问。但我记住了那个词——她。后来他开始频繁提起她。下雪的时候,
他说“她最喜欢下雪天”。吃饭的时候,看到香菜,他说“她从来不吃这个”。路过旅行社,
看到冰岛的广告,他说“她一直想去那儿看极光”。她,她,她。
那个字出现的频率越来越高,像一根刺,扎在我心里,不疼,但一直痒。我开始做功课。
喝美式——一开始觉得苦,后来习惯了。不吃香菜——点菜的时候特意嘱咐“不要香菜”。
冰岛——把那个地方加进心愿清单,想着以后和他一起去。我想,如果他想她,
那我就变成她。只要他能开心,变成谁都行。那年情人节,我给他织了一条围巾。灰色的,
羊绒线,织了一个月,手指头都磨破了。我包好,贴上卡片,写了“情人节快乐”,
然后去他公司楼下等他。从下午五点等到晚上八点,他没下来。我给他打电话,不接。
发消息,不回。十点多,他终于回了三个字:“在忙,别等。”我把围巾塞回包里,
一个人往回走。街上全是情侣,女孩们捧着花,挽着男朋友的胳膊,笑得特别开心。
我低着头,走得很慢,不想让别人看见我的脸。那天晚上我把围巾挂在床头,看了很久。
我想,他大概是真的在忙吧。第一次被他伤到,是那年春天。林栀的妹妹,叫林薇,
来他公司了。我不知道她怎么知道我的,反正那天下午,我在他公司楼下的咖啡厅等她下班,
林薇忽然走过来,站在我面前。“你就是沈念?”我抬起头,看她。她长得很漂亮,
穿一条红裙子,踩着细高跟,像杂志里走出来的人。“我是。”我说。她笑了一下,
那种笑不太友善,像是看好戏的。“姐姐,你知道吗,你长得真像我姐。”我愣了一下。
“我姐叫林栀,”她说,“陆延舟以前的女朋友。他俩从小一起长大,感情好得不得了。
后来我姐出国了,他才找了你。”她凑近一点,压低声音:“你真以为他喜欢你?
他只是喜欢你这张脸,像我姐的脸。”她走了。我坐在那儿,手里的咖啡凉了,也没喝。
那天晚上,陆延舟来找我,我把林薇的话告诉他。他沉默了很久,然后说:“别听她瞎说。
”“真的吗?”“真的。”我看着他的眼睛,想从里面找到一点别的什么。
但他的眼睛很平静,像一潭深水,什么都看不出来。我选择相信他。因为我太想相信他了。
第三章:留下第三年第三年,我毕业了。老家那边有个事业单位的岗位,
我爸妈托人问好了,让我回去考试。说是考上了就能留在家,离家近,工作稳定,
以后找个本地人结婚,安安稳稳过日子。我犹豫了。我给陆延舟打电话,问他怎么办。
电话那头沉默了几秒,然后他说:“你想留下吗?”“想。”“那就留下。”就这么简单。
我放弃了那个考试,放弃了回老家的机会,留在这座城市。我爸在电话里发了很大的火,
说我“翅膀硬了”,“不要家了”,“为了个男人什么都不顾了”。我听着,一句话没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