独居三年,我总感觉半夜有人轻轻抚摸我的头发。每次醒来,
床底都会多出一件不属于我的物品。直到昨晚,
我在床缝里找到一张照片——那是三年前失踪的前男友,被绑在地下室的样子。而照片背面,
有我现在的笔迹:“别怕,他永远不会知道你还活着。”今天早上,
我发现床底那个装满食物的碗,又空了。我睁开眼的时候,凌晨三点十七分。不是因为醒了,
是因为有人又在摸我的头发。那动作很轻,像怕惊醒我,指腹从发顶慢慢滑到发尾,
再滑回去。我保持呼吸平稳,盯着对面墙上钟的夜光指针。三年了。
从搬进这间出租屋的第一天起,每隔几天就会有这种感觉。我告诉过闺蜜,
她说我是独居太久神经质。我告诉过心理医生,他说是焦虑症的躯体化表现。
我甚至买过摄像头,对着床,录了整整一个月。什么也没拍到。但每次醒来,
床底都会多出一样东西。第一年是一枚纽扣,银色的,磨得很旧。我不认识那枚纽扣。
第二年是一根鞋带,第三年是一张揉皱的糖纸。我把它们都收在铁盒里,
放在床头柜最下面那格。不知道为什么扔不掉。昨晚,床底又多了一样东西。一张照片。
我今天早上才发现的。起床的时候,它就在床缝边上露着一个角,好像被人塞进来,
又好像不小心掉出来的。我抽出来看,手忽然麻了。是林屿。三年前失踪的那个前男友。
被绑在一张椅子上,背景是水泥墙,像地下室。他的脸肿着,眼睛闭着,嘴角有血。
我盯着那张照片,脑子转不动。三年。警方问过我无数次,媒体堵过我门,
网上有人说是我杀的,有人说我知情不报。我搬了三次家,最后选了这间老破小,因为便宜,
因为没人认识我。因为我想忘了这件事。可这张照片怎么会在我床底?我翻过来,背面有字。
是我的笔迹。“别怕,他永远不会知道你还活着。”我盯着那行字,盯了很久很久。
太阳从窗缝里照进来,照在我手上,可我觉得冷。这是我的字吗?我写过这句话吗?如果是,
那林屿——在哪?如果不是,谁放的?我放下照片,忽然想起另一件事。床底那个碗。
三个月前我养过一只猫,橘色的,养了七天就跑了。但那七天里,我每天往碗里倒猫粮,
放在床底角落——猫喜欢钻床底。猫跑了我没把碗拿出来,就那么放着,
偶尔踢到它才想起来。但后来我注意到一件事。碗有时候是空的。我以为自己记错了。
又倒满。又空。又倒满。又空。我一直觉得是老鼠。老房子有老鼠,正常。可刚才我蹲下来,
往床底看。碗又空了。干干净净,一粒猫粮都不剩。而我三天前才倒满过。我趴下去,
趴得很低,脸贴着地板,往碗那边伸手。够不到。碗在床底最深处,靠墙的位置。
我需要把整张床挪开。我站起来,看着那张一米五的老式木床。我一个人搬不动。
我愣愣站了一会儿,然后给闺蜜打电话。“帮我搬个床。”闺蜜来了,我们俩合力把床挪开。
床底空空荡荡。那只碗孤零零地靠在墙角。什么都没有。
“你让我大周末过来就是帮你搬床看空碗?”闺蜜蹲着检查碗,“这有什么好看的?
”“你……”我嗓子发干,“你看看这地板。”地板上有印子。很浅,但能看出来。
两条平行的,从碗的位置一直延伸到墙根。闺蜜凑近了看,伸手摸了摸。
“好像是……膝盖印?”她抬头看我,“你趴床底干什么了?跪这么久?”我没回答。
因为我从来没有那样跪过。闺蜜走后,我又看了那张照片很久。然后我开始翻箱子。
三年里我搬过三次家,很多东西没拆过,装在纸箱里摞在阳台。
我以为所有和林屿有关的东西都扔了,但也许,也许没扔干净。我翻到第三个箱子的时候,
翻出一本日记。三年前的日记。我一页一页翻。三月十二日。“林屿说他要走,我问他去哪,
他不说。我说你走我就报警,他笑了一下。”三月二十日。“今天去药店买了安眠药。
他跟那个女的还在联系,我看过聊天记录了。”三月二十一日。“地下室好冷。他说冷,
我说我知道。”我合上日记。我不记得我写过这些。我不记得地下室。我不记得他冷。
手机响了。陌生号码,本地座机。我接起来。“您好,请问是姜念女士吗?
这里是市局刑侦支队,关于您前男友林屿失踪案,我们有些新情况想请您来一趟。
”我握着手机,看着手里那张照片,看着背面的字。“请问,是什么新情况?
”那边顿了一下。“我们找到了他。还活着。”我走出门的时候,天已经黑了。
楼道灯坏了很久,没人修。我摸着墙往下走,走到三楼拐角,忽然停住。下面一层,
有个人站在那里。只能看见一个轮廓,黑黢黢的,一动不动,面朝我这个方向。我攥紧手机。
“谁?”那个人没动,也没说话。我往后退了一步。这时候楼上有人下来了,手电光晃着,
照在我脸上,照在我身后。我回头看,再转回来的时候,楼下已经没人了。我快步下楼,
跑出单元门,跑上出租车。后视镜里,三楼拐角的窗户后面,好像有个人站在那,看着我。
审讯室里冷气开得很足。对面坐着的刑警我认识,姓周,三年前问过我五次。“姜念,
你最后一次见林屿是什么时候?”“三月二十一号,三年前。”“具体点。”“晚上。
他来我家,说要分手,我同意了。他走了,我再也没见过他。”周刑警点点头,
把一张照片推过来。“这个人认识吗?”照片上是个男人。瘦得脱了相,头发很长,
眼睛浑浊。我盯着那双眼睛。“不认识。”“你再看看。”我看着那人的眼睛,
忽然觉得背后发凉。那双眼睛在看我。隔着照片,隔着三年,隔着我不知道的距离。
“这是林屿。”周刑警说,“昨天下午在郊区一个废弃民房的地下室里找到的。
他被关了三年。有人每天给他送水和食物,从墙上一个小洞里递进去。他不知道那个人是谁,
一次也没见过。”我张了张嘴。“你猜那个民房离你现在的住处多远?
”周刑警看着我的表情,“三百米。”我没说话。“三年前,你说他失踪那天晚上,
他来你家,说要分手,你同意了。你们最后没有争执,没有异常,你看着他离开。
是这回事吗?”“是。”“但你记不记得,”周刑警把一张纸推过来,“那天晚上有人报警,
说你那层楼有女人尖叫。我们出警了,你开的门,说在看恐怖片。”我记得。
但我从来不记得那件事,是他们后来告诉我的。“我们核对过那天晚上的通话记录,
”周刑警说,“报警人用的是公用电话,就在你家楼下。”我看着那张纸,没接。
“还有一件事,”他翻开文件夹,“我们在那个地下室里找到一个本子。
上面记满了日期和数字。最后一天是三天前,旁边写了一个字。”“什么字?”“姜。
”我回到家的时候,凌晨两点。楼道灯还是坏的。我摸着墙上楼,走到三楼拐角,又停住。
我家门开着一条缝。里面没开灯。我站在门口,听着里面的动静。呼吸声。有人的呼吸声。
很轻,很浅,就在门后面。我慢慢伸手,把门推开。屋里很暗,
只有窗外的路灯光透进来一点。沙发上坐着一个人,看不清脸,只能看见一个轮廓。
那个轮廓慢慢站起来,朝我走过来。我往后退,后背撞上走廊的墙。他停在我面前,很近,
近到我能闻到他身上的味道。潮湿的,发霉的,地下的味道。他开口,
声音哑得几乎听不出来。“姜念。”是林屿。他活着。他从那个地下室出来了。他站在这。
“你……”我喉咙发紧,“你怎么出来的?”“他们找到我了。”他说,语气很平,
“三天前。”“那你……来找我干什么?”他没说话。走廊尽头,不知道谁家的灯亮了,
一点光漏过来,照在他脸上。我看到了那双眼睛。和照片上一样。但那双眼睛在看我的时候,
眼眶慢慢红了。“那个洞里的人,”他说,“每天给我送饭的人。”他抬起手,
手里攥着一个东西。我低头看。是一只碗。我床底那只碗。我盯着那只碗,
脑子里有什么东西嗡地炸开。“这碗……”我的声音发飘,“怎么会在你这?”林屿没回答。
他低头看着那只碗,手指在碗沿上慢慢摩挲,像在摸一个很珍贵的东西。走廊那盏灯灭了,
我们又陷进黑暗里。“三年,”他开口,声音像砂纸磨过石头,“我看不见,
不知道白天黑夜。只有一个洞,每天有人从那里塞进来一碗东西。有时候是饭,有时候是水,
有时候是一颗糖。”他抬起头,黑暗中我只能看见他眼睛的反光。“我看不见那个人,
但能听见脚步声。很轻,像怕被人发现。有时候那只手会多停留几秒,碗递进来,却不松开。
我就那么攥着碗的另一边,攥很久。”他往前走了一步,我往后退了一步,
后背撞上走廊栏杆。“后来我开始数,”他说,“数她来的次数。一天两次,三年,
两千一百九十次。两千一百九十只碗。每一只我都留着,摞在墙角,
摞到我伸手就能摸到最上面那一只。”他抬起手里的碗。“这只不一样。”“哪不一样?
”“这只碗沿上有个缺口。”他的手指摩挲着那个位置,“两千一百九十个碗里,
只有一个有缺口。我记得。我摸过无数遍。”他看着我。“那个碗,
是第七百三十二天送来的。那天她喂完我,手没有马上缩回去。我摸到她的手指,
无名指上有个戒指,圆的,很细。她愣了一下,抽走了。从那以后,那个洞就被堵上了,
换了另一个位置。”我的无名指上有一道浅浅的印子。三年前摘掉的。林屿送的。
“你想说什么?”我听见自己的声音在抖。“我想说,”他慢慢抬起手,手指伸向我,
在离我脸颊几厘米的地方停住,“那个每天喂我的人,她知道我活着。
她知道谁把我关进去的。她替我送了三年饭。她怕我死。”他的手指落下来,落在我脸上,
凉的,像地下的石头。“那个人的脚步声,我一辈子忘不掉。”他看着我。
“刚才你跑进审讯室的时候,我在隔壁。隔着玻璃,我听你说话。你每说一个字,
我脑子里就有一个脚步声在响。”他的拇指轻轻擦过我的颧骨。“是你。”我推开他。
“不是我!”我声音尖得把自己都吓了一跳。走廊尽头又有灯亮了,有人开骂,
大半夜的吵什么吵。林屿站在原地没动。“你知道那天晚上发生了什么吗?”他问。
“那天晚上你说要走,我同意了,你走了——”“不对。”他打断我。“那天晚上我来找你,
说要分手。你不同意。你哭着求我别走。我说我已经不爱你了。你问我是不是因为那个女的,
我说是。你站了很久,然后进厨房倒了杯水给我。”他看着我。“我喝了。
”我脑子里嗡的一声。“然后我晕过去,”他继续说,“醒过来的时候,就在那个地下室里。
”“不可能。”“你绑的我。”“不可能!”我冲上去推他,他像一棵枯树一样晃了晃,
没倒。“如果是我绑的你,”我喘着气,“我为什么还要给你送饭?
我为什么不让别人知道你还活着?我为什么不干脆——”我说不下去了。
因为我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。水泥墙。一把椅子。一个人被绑在上面,低着头。
画面太快,我没看清那个人的脸。但我看清了站在那个人面前的人。是我自己。
“你想起来了,”林屿看着我,“对吗?”我扶着栏杆,腿软得站不住。“那三年,”他说,
“你每天晚上来喂我,隔着一道墙,跟我说话。你说你爱我。你问我为什么不爱你了。你哭。
你有时候会把手伸进来,让我摸一下,就缩回去。”他蹲下来,蹲在我面前。
“你知道我在里面想什么吗?”我摇头。“我在想,我喝那杯水之前,你跟我说过一句话。
你说,你要是敢走,我就让你永远走不了。”他笑了一下,干裂的嘴唇渗出血丝。
“我以为那是气话。”楼道里安静极了。远处有狗叫,叫了两声停了。“那你怎么出来的?
”我听见自己问。“有人报警。”“谁?”“不知道。”他看着我,“但我出来以后,
去了一趟那个地下室。墙上的洞还在,洞里塞着一张纸条。”“什么纸条?”他伸手进口袋,
掏出一样东西,递给我。我接过来,借着楼道窗户透进来的光看。是一张撕下来的日记纸。
我的笔迹。“他出来了。他什么都不知道。但碗还得送。”我攥着那张纸,手心全是汗。
“我今天去你那儿,”林屿站起来,“床底那只碗,还在。还是满的。”他看着我,
眼神很奇怪,像看一个既熟悉又陌生的人。“你还在喂我,姜念。你不知道我已经出来了。
”我不知道怎么回的家。门关上的时候,我靠在门板上,滑坐到地上。日记本还摊在桌上。
我翻到三月二十一日那页,手指摩挲着那些字。“地下室好冷。他说冷,我说我知道。
”我闭着眼,想。想三年前那个晚上。林屿站在门口,说分手。我哭。我求他。他说不行,
那个女的怀孕了。我进厨房倒水。倒完水,我在水池边站了很久。
水杯旁边放着我刚买的安眠药,头疼用的。我不记得我放了什么进去。但我记得他喝完水,
倒下去之前,看了我一眼。那一眼里有什么?不是惊讶。是……早知道会这样的认命。
后来呢?后来我把他拖进地下室。哪个地下室?我根本不知道这附近有什么地下室。
可我知道。因为三年前租这套房子之前,我看过附近的房。有一个废弃的民房,带地下室,
房东说以前是存冬储大白菜的。我租了现在的房子,因为离那个民房近。我早就知道。
手机响了。周刑警。“姜念,有件事刚才忘了问。我们在那个地下室的墙上找到一行字,
刻了很久了。是你前男友刻的,刻的是个名字。你知道是谁的名字吗?”我喉咙发紧,
没说话。“是你的名字。”他说,“姜念。每天刻一笔,刻了三年。”我挂了电话。站起来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