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次意外,我与一个陌生人互换了身体。 起初以为是奇遇,
直到发现他是闻名全国的通缉犯。 真相反转再反转,我成了他的替罪羊,人人喊打。
站在天台边缘时,那人突然出现在我面前,微笑道:“换回来?” “但你确定,
现在的你还想做回自己吗?”风很大。我站在天台边缘,往下看了一眼。三十二层的高度,
楼下的车流像玩具,行人像蚂蚁。这个距离摔下去,应该什么都不会剩下。
我想象那个画面——血肉模糊的一团,警车,警戒线,围观的人群举着手机拍。
第二天上新闻,标题是“畏罪自杀”还是“坠楼身亡”?
反正都会加上一句:该男子涉嫌重大刑事案件。身后传来脚步声。我没有回头。大概是保安,
或者哪个多管闲事的住户,要来劝我下去。无所谓了,反正他们说什么我都不会听。
我这样的人,已经没有什么值得听的了。脚步声停了。一个声音响起来,带着笑意:“风大,
站那么近干什么?真打算跳?”我愣住。这声音太熟悉了——熟悉到化成灰我都认得。
过去这半个月,我无时无刻不在想这个声音的主人。恨他,咒他,做梦都想抓住他。
我慢慢转过身。他就站在三米外,穿一件深灰色卫衣,帽子扣在头上,遮住大半张脸。
但我知道他长什么样。那张脸曾经是我的。“怎么样,”他抬起头,
露出那张我无比熟悉的脸,“换回来?”我没有说话。因为我不知道该说什么。
他往前走了两步,在距离我两米的地方停下,靠在旁边的空调外机上,
像老朋友聊天一样自然。“但你确定,”他看着我,嘴角微微上扬,“现在的你,
还想做回自己吗?”那天下午两点四十三分,我的人生开始往一个不可控的方向狂奔。
阳光很好,秋天的阳光,不冷不热,洒在咖啡馆门口的木质台阶上。
我刚结束一场面试——销售岗,底薪三千加提成,对方说回去等通知。我知道多半没戏,
我的简历上有两年的空白期,解释不清楚。但我没什么感觉。习惯了。我点了一杯美式,
坐在靠窗的位置,看着外面的人来人往发呆。手机没电了,刚好。
不用回消息的感觉很好——反正也没什么人找我。大概过了十分钟,一个人坐到了我对面。
我抬头,是个陌生人。三四十岁的样子,长相普通,放在人群里找不到那种。他冲我笑了笑,
说:“等人?”我摇头:“没有。”“那拼个桌,不介意吧?”咖啡馆人确实挺多的。
我“嗯”了一声,继续看向窗外。他也要了杯美式。我们就这么坐着,各喝各的,
谁也不说话。不知道过了多久,我感觉到一阵困意,莫名其妙地困,眼皮越来越重。“困了?
”他问。我含糊地应了一声。“那就睡一会儿。”他的声音好像从很远的地方传来,
“睡醒了就好了。”这是我听到的最后一句话。然后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。再醒来的时候,
我躺在一张陌生的床上。天花板的颜色不对。我的出租屋天花板上有一块水渍,像只蝴蝶,
但这个没有。我猛地坐起来,环顾四周——一间简陋的出租屋,单间,陈设破旧,
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霉味。这不是我的房间。我的手碰到床单,愣住了。这不是我的手。
我的手上有疤。小时候调皮,从树上摔下来,左手腕内侧留了一道三厘米的疤。但现在,
手腕干干净净,什么都没有。我低头看自己。陌生的身体。陌生的衣服。陌生的房间。
我冲进卫生间,对着镜子——镜子里的那张脸,属于咖啡馆里那个陌生人。我站在原地,
大脑一片空白。然后我看见洗手台上放着一张纸条。我拿起它,手在发抖。
纸条上是手写的字:“别慌。就当放个假,体验体验。等你想通了,我们再换回来。
”落款是一个笑脸。我盯着那张纸条,盯了很久。然后我翻开这个身体的身份证。林默,男,
1985年生。三个月后,这个名字传遍全国。悬赏令上,
他的罪名是:涉嫌故意杀人、抢劫、绑架。通缉令上的照片,就是这张脸。
我的第一反应是:这是梦。我掐自己,疼。是真的。我找到这个人的手机,打开。
屏保是一张照片——小女孩,大概五六岁,扎着两个小辫子,笑得很甜。
我把手机翻来覆去看了几遍,没有别的信息。通讯录里只有三个号码,
备注分别是“1”、“2”、“3”。通话记录全部清空。我坐在床边,脑子里乱成一团。
有人敲窗。我吓得差点从床上弹起来。窗户在床头,外面是一条狭窄的巷子,光线很暗。
一个人影蹲在窗外,敲了敲玻璃。我认出来了——咖啡馆里那个陌生人。不对,
那张脸是我的。我看着“自己”的脸贴在窗户上,那种感觉无法形容。诡异,恐惧,
还有一丝说不清的愤怒。我打开窗户。他利落地翻了进来,拍了拍身上的灰。“醒了?
”他打量我,“适应得怎么样?”“你到底是谁?”“林默。”他笑了笑,“至少,
身份证上是这个名字。”“为什么是我?”他歪了歪头,像在认真思考这个问题。
“因为你看起来……没什么牵挂。一个人喝咖啡,发呆,手机没电也不着急。没什么人找你,
没什么事等你。对吧?”我没说话。他走近一步,看着我:“你多久没跟人说过话了?
一个星期?两个星期?父母多久没联系了?朋友呢?前女友呢?”我的拳头攥紧了。
“别紧张,我不是在嘲笑你。”他的语气很平静,“我就是想说,我们是一样的人。我挑你,
就是因为这个。你不会跑去找人哭诉,也不会报警——报警说什么?‘警察同志,
有人跟我换了身体,他是通缉犯’?谁会信?”我沉默。他说得对。没有人会信。
“你想干什么?”我问。“躲一阵。”他回答得很坦然,“追我的人太多了。
我需要一个干净的身份,干净的社交关系,一张没人认识的脸。你刚好合适。
”“那我要躲到什么时候?”他看了我一会儿,笑了。那个笑容很奇怪,不是嘲讽,
也不是得意,而是一种……我形容不上来。“你比我以为的冷静。”他说,
“一般人遇到这种事,早就崩溃了。你还能问问题。”我没回答。他只是不知道,
我已经很久没有为什么事情崩溃过了。当一个对什么都不抱期待的人,突然遇到这种事,
反应可能是崩溃,也可能是麻木。麻木之后,再坏的坏消息,也就是个消息而已。
“我得走了。”他往外看了一眼,“你就在这儿待着,别乱跑。吃的喝的都有,够你撑几天。
”“你什么时候回来?”“看情况。”他翻上窗台,回头看了我一眼,“对了,外面那些人,
你暂时不用理。他们要是找上门,你就装傻。”“他们是谁?”他顿了顿:“想知道?
”我点头。“悬赏令上写的是故意杀人。其实,是我没救一个人。”他的语气很轻,
像在说一件无关紧要的小事。“我本来可以救的,但我没有。她死了。她的家人恨我,
想让我偿命。追我的那些人里,有警察,也有他们。”我愣住了。他看着我的表情,
笑了一下:“没想到吧?通缉犯不一定是杀人犯。当然,也可能只是我的一面之词。
信不信由你。”他翻了出去。“等一下!”我叫住他,“你的名字是真名吗?
”他在窗外站定,背对着我,过了一会儿才开口:“真名假名有什么关系?反正叫习惯了,
就是自己的名字。”他消失在巷子深处。我在那间出租屋里待了三天。吃的是泡面和饼干。
喝水得自己去走廊尽头的公共水房接。厕所在楼道拐角,脏得无法下脚,每次去都像在闯关。
第三天晚上,有人敲门。敲门声很轻,三下,停一会儿,再三下。我趴在门上从猫眼看出去,
是个女人,三十岁左右,长发,穿着普通的黑色外套。长相很素净,
不属于让人眼前一亮的那种,但多看两眼会觉得舒服。我不认识她。“林默。”她在门外说,
“我知道你在里面。”我没动。“开门。我不会害你。”我还是没动。
她沉默了几秒:“你是不是换人了?”我整个人僵住了。“开门。”她说,“你现在的处境,
只有我能帮你。”我把门打开一条缝。她站在门口,借着走廊昏暗的灯光打量我——不对,
是打量林默的身体。“你是那天在咖啡馆的人。”她说。不是疑问,是陈述。“你怎么知道?
”“我跟了他三年。”她往里走,我下意识退后,让她进来。
她环顾了一圈这间逼仄的出租屋,微微皱眉:“他就让你住这儿?”“你……是谁?
”她转过身看着我。灯光从背后照过来,她的脸藏在阴影里,只有眼睛亮着。“我是他前妻。
”我愣住。“他叫林默。”她顿了顿,“至少,我认识他的时候,他叫这个名字。”前妻。
“他有没有告诉你,为什么被通缉?”我点头:“他说,他没救一个人。”她沉默了一会儿,
然后笑了一下,那个笑容很淡,看不出是什么情绪。“他没撒谎。也没说全。
”她在床边坐下,示意我也坐。我在她对面的凳子上坐下。“那个人叫周晓雪,女的,
三十二岁,有个六岁的女儿。一年前,她被绑架了。绑匪要赎金,她家里人筹了钱,
让林默去送。”“让林默去送?”“他是出租车司机。那天晚上,他接了一单,
乘客是个女人,带着孩子。女人就是周晓雪。她刚从老家回来,带着女儿。”我没有打断。
“路上被两辆车别停,下来几个人,把她们母女拉下车。林默想拦,被打了。
那些人把周晓雪带走,把孩子扔回车里,让他滚。”她的声音很平静,
像在讲一个听了很多遍的故事。“林默没走。他报了警,然后开车跟在后面。那些人走小路,
进了郊区一个废弃的厂房。他等警察来,但警察没来。”“为什么?”“接警的人说,
这种案子归刑警管,他登记了,让等。等了四十分钟,没人来。林默又打,
那边说已经转给辖区派出所了,派出所说人手不够,正在调人。”她抬起头看着我:“你猜,
周晓雪的家人那边,发生了什么?”我不知道。“绑匪让他们送赎金。地点换了好几次,
最后定在一个商场的地下停车场。钱放下,等电话。但他们不放心,自己又跟了一辆车。
结果被绑匪发现了。”她顿了顿:“周晓雪死了。他们说她死前被折磨了十几个小时,
最后勒死的。尸体扔在郊外一条水沟里。”房间里很安静。走廊那头有人走过,
脚步声渐渐远去。“林默那天也在。他跟着绑匪的车,看见了尸体被扔下来。他下车跑过去,
把人从水沟里捞出来,已经没气了。他打急救电话,又报警。
这一次警察来得很快——因为有人报警说发现尸体。”“那为什么通缉他?”她看着我,
目光很深。“因为周晓雪死前,喊过救命。工厂附近有住户,那天晚上听到声音,报了警。
报警记录上有时间。林默送赎金之前,那些人已经在工厂里了。也就是说,
如果第一次报警之后,警察立刻出警,她可能不会死。”她停了一下。
“周晓雪的家人查到这件事,认为林默也有责任——他明明知道人在哪儿,
却没有冲进去救人。他们去出租车公司闹,去交通台投诉,在网上发帖。舆论起来了,
警方重新调查。然后发现一件事。”“什么事?”“林默的报警电话录音里,
有一段很模糊的声音。技术分析之后,有人说,那是他在和绑匪说话。”我愣住。
“具体内容听不清,但有人解读成他在和绑匪商量赎金的事。
警方怀疑他是不是和绑匪有联系,甚至参与策划。查他的背景,
发现他以前因为打架进过派出所,有过案底。虽然没有证据,但案子悬在那儿,
他又突然消失了——不消失才怪。”“他没参与。”“我知道。”她看着我,“你也知道。
但外面的人不知道。”我沉默。她站起来,走到窗前,看着外面那条窄巷。
“周晓雪有个女儿,六岁,叫豆豆。那天晚上,她也在车上。她被扔回车里的时候,
看见了林默的脸。后来她妈妈死了,她开始做噩梦。梦里总是出现一张脸,
她妈妈被人带走之前,最后看见的那张脸。”她转过身看着我。“豆豆画的凶手,就是他。
”我张了张嘴,没说出话来。“孩子不会撒谎。她看见的和记住的,就是事实。林默的脸,
在她记忆里,和那场噩梦绑在一起了。”她走了。走之前,她留给我一个地址,
说如果我想知道更多,可以去那里找她。我躺在床上,盯着天花板。
那块没有蝴蝶形水渍的天花板。林默跟我说他没救一个人。但他没说他报过警,跟过绑匪,
从水沟里捞过尸体。他跟她说的是另一套。他承认了“没救”,没说的是那之前他做过什么。
我翻来覆去睡不着,脑子里一直转着那个问题——哪个是真的?或者说,
两个人说的都是真的,只是角度不同?我不知道。第四天,林默回来了。
他翻窗进来的时候我正在吃泡面。他看了一眼,皱了皱眉:“你就吃这个?”我没理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