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同学会雨是从傍晚开始下的。沈念站在包厢门口,看着玻璃上蜿蜒而下的水痕,
忽然想起三年前结婚那天,也是这样的雨。陆景琛撑着伞站在她身侧,
伞面朝她这边倾斜了三十度,他的肩膀湿了一片。她当时想,这个男人真好。现在想想,
那时候真傻。“沈念?是沈念吧?”身后传来惊喜的声音。沈念转过身,
看见一个圆脸的女人正冲她挥手。她愣了两秒才认出来,是高中同桌王娟。十年不见,
当年的小胖妞瘦了一大圈,烫着时兴的卷发,手上戴着一枚亮闪闪的钻戒。“还真是你!
”王娟快步走过来,上上下下打量她,目光在她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上停了一下,又很快移开,
“你怎么站门口不进去?大家都到了,就等你呢。”沈念笑了一下,跟着她往里走。
包厢很大,金碧辉煌的水晶吊灯,暗红色的天鹅绒窗帘,圆形的大转桌上摆满了精致的冷盘。
十几个人围坐在那儿,有的在划拳,有的在刷手机,还有两个男人凑在一起抽烟,
烟雾缭绕间,有人在讲荤段子,笑声刺耳。沈念找了个角落的位置坐下。她今天穿得简单,
白色针织衫,牛仔裤,帆布鞋,头发随便扎了个马尾,脸上脂粉未施。
当年读书时她就是这种打扮,十年过去,好像一点没变。“沈念,听说你嫁了个有钱人?
”对面的女人探过头来,涂着大红色口红的嘴唇一开一合,“陆氏集团那个陆景琛?
真的假的?”沈念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收紧。她垂下眼睛,看着杯子里浮沉的茶叶,
声音很淡:“离了。”“啊?”那女人愣了一下,随即露出一种复杂的表情,
同情里掺杂着几分不易察觉的幸灾乐祸,“怎么回事啊?不是才结婚三年吗?
”沈念没有回答。她端起茶杯喝了一口,茶水有点苦,涩得舌根发麻。“哎,你们听说了吗?
”王娟凑过来,压低声音,“陆景琛今晚也来。咱们同学里就属他混得最好,
听说他爸把整个华东区的业务都交给他了,现在身家少说这个数——”她比了个手势。
“那又怎样?”沈念放下茶杯,语气平静,“跟我没关系。”包厢里忽然安静下来。
沈念抬起头,顺着众人的目光看向门口。门是被踹开的。陆景琛站在那儿,西装笔挺,
深灰色的手工定制款,袖口露出一截雪白的衬衫,扣子是低调的银灰色,
在灯光下泛着温润的光。他的头发微微湿了,几缕贴在额前,
雨水顺着他棱角分明的脸往下淌,他却浑然不觉,只是低着头,看着怀里揽着的那个女人。
那女人穿着一件香槟色的连衣裙,料子柔软服帖,勾勒出玲珑的曲线。她微微仰着脸,
正用手帕擦拭陆景琛额上的雨水,动作轻柔得像在擦拭什么易碎的珍宝。“不好意思,
路上堵车。”陆景琛抬起头,扫了一眼包厢。他的目光从每个人脸上掠过,经过沈念时,
没有多停留一秒,仿佛她只是这包厢里一件可有可无的摆设。“这是念念,”他说,
嗓音低沉,带着一丝不易察觉的温柔,“我未婚妻。”包厢里静了一秒。念念。沈念低下头,
看着自己面前那杯已经凉透的茶。他也叫她念念。结婚三年,他喊她“沈念”,连名带姓,
客气得像合租室友。偶尔在家里碰面,他点点头,算是打过招呼。她给他端茶倒水,
他说“放着吧”。她问他回不回家吃饭,他说“忙”。他们睡在一张床上,背对着背,
中间隔着一条楚河汉界。而此刻,他叫另一个女人“念念”,嗓音低沉,带着宠溺的尾音。
“陆总这是……”有人讪笑着打圆场,目光在沈念和那个女人之间来回转,
“沈念也在这儿呢,这……”“我知道。”陆景琛打断他,唇角微微勾起,
勾出一个意味不明的弧度,“前妻嘛。”前妻。沈念端起茶杯,
把杯中已经凉透的茶一饮而尽。苦涩从舌尖蔓延到喉咙,又蔓延到胸口,
在那里凝结成一小块坚硬的冰。她站起身,椅子在地板上刮出刺耳的声响。“我去趟洗手间。
”她低着头往外走,经过陆景琛身边时,闻到一股熟悉的香水味。
那瓶香水是她三年前送给他的生日礼物,她攒了三个月的工资,在免税店买的。
他当时接过去,看了一眼,说“放着吧”,然后就再也没见过那瓶香水。
原来他用在了别人身上。沈念加快脚步,几乎是逃一般冲出包厢。走廊里铺着暗红色的地毯,
两侧的壁灯发出昏黄的光。她靠着墙站了一会儿,深吸了几口气,才稳住情绪。洗手间很大,
镜子里映出一个脸色苍白的女人。沈念打开水龙头,用冷水拍了拍脸。
水珠顺着她的脸颊往下淌,滴在洗手台上,晕开一小片水渍。她抬起头,看着镜中的自己。
皮肤还紧致,眼睛还亮,只是眼底多了点说不清的东西。三年婚姻,
她从一个满眼是光的小姑娘,变成了一个学会把委屈咽回肚子里的女人。门开了。
苏念走进来,香槟色的裙摆在地面上轻轻扫过。她走到镜子前,从包里拿出一支口红,
对着镜子细细地描着唇形。描完之后,抿了抿嘴,满意地看了看镜中的自己,然后转过头,
看向沈念。“沈念姐,”她柔声开口,声音软得像棉花糖,“你别误会,
我和景琛……”“误会什么?”沈念关上水龙头,扯了一张纸巾擦手,动作不紧不慢。
她抬起头,从镜子里看着苏念,嘴角弯了弯,弯出一个很淡的笑,“你们挺配的。
一个是豪门贵公子,一个是……”她顿了顿,把纸巾扔进垃圾桶,“算了,不说了。
”苏念的脸色微微变了一下。沈念转身往外走,身后传来苏念的声音:“沈念姐,婚礼那天,
你要是有空,也来喝杯喜酒吧。”沈念停下脚步,没有回头。“好啊。”她说。
回到包厢的时候,陆景琛已经坐下了。他坐在主位上,苏念挨着他,一只手搭在他胳膊上,
姿态亲密。其他人围着他们,有的敬酒,有的递烟,热闹得像一锅煮沸的水。
沈念回到自己的角落,端起茶杯,慢慢地喝着。有人凑过来跟她说话,她嗯嗯啊啊地应着,
目光却一直落在陆景琛身上。他正在跟旁边的男人谈生意,眉眼舒展,嘴角噙着一丝笑,
是她从未见过的神采飞扬。原来他会笑,她想,只是不对她笑。酒过三巡,
陆景琛忽然站起身,从西装内袋里掏出一样东西,随手扔在桌上。一张请柬。大红烫金,
印着两个人的名字:陆景琛,苏念。“下个月婚礼,”他说,“有空来。
”请柬在桌上滑了一段,正好停在沈念面前。包厢里安静下来。
所有人的目光都落在沈念身上,有同情,有幸灾乐祸,有看好戏的期待。
沈念低头看着那张请柬,看了很久。大红的底色刺得她眼睛发酸,她眨了眨眼,
把那股酸涩压下去。“陆景琛,”她抬起头,笑了笑,眼睛亮得惊人,“你知道离婚那天,
我去医院做了什么吗?”陆景琛皱起眉头,盯着她,目光里带着一丝审视。沈念没有解释。
她把请柬推回去,站起身,拎起自己的帆布包往外走。经过苏念身边时,她停了一下,
凑到她耳边,声音轻得像叹息:“你怀的那个,是第几次试管了?三次?四次?
”苏念的脸瞬间煞白。第二章 城中村沈念搬进城中村的那天,又下了场暴雨。
出租车司机把她扔在巷子口,看着那条窄得只能过一辆三轮车的巷子,皱起眉头:“姑娘,
这地方我开不进去,你自己走几步吧。”沈念付了钱,拖着行李箱往巷子里走。
行李箱的轮子在坑坑洼洼的青石板路上咯噔咯噔地响,雨水顺着伞沿往下淌,
打湿了她的裤脚和鞋子。巷子很深,两侧是密密麻麻的自建房,高的五六层,低的两三层,
像积木一样挤在一起。电线在空中横七竖八地交织,墙面上贴满了小广告,有办证的,
有通下水道的,有治不孕不育的。空气里弥漫着一股复杂的气味,油烟味,泔水味,
还有某种说不清的潮湿的霉味。沈念在一扇掉了漆的木门前停下来,
掏出手机看了看房东发的地址。就是这儿。门虚掩着,她推开门,里面是个逼仄的院子,
堆满了杂物。一辆生锈的自行车靠墙放着,旁边是几盆蔫头耷脑的绿萝。楼梯在外侧,
铁架子焊的,踩上去嘎吱嘎吱响。房东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,头发花白,烫着小卷,
穿着一件碎花衬衫,腰板挺得笔直。她把钥匙递给沈念时,上下打量了她一番,
目光在她洗得发白的牛仔裤上停了停,又在她脸上停了停。“姑娘,一个人住?”“嗯。
”“做什么工作的?”“暂时没有工作。”老太太点点头,没再多问。她指了指隔壁那扇门,
压低声音说:“隔壁住的是个杀猪的,你别怕,他人不坏。就是早上起得早,可能有点吵。
”杀猪的。沈念推开门,一股陈旧的霉味扑面而来。房间不大,十几平米,一张床,
一张桌子,一个衣柜,窗户正对着隔壁那栋楼的墙,白天也得开灯。墙角有一块水渍,
蔓延成一片暗黄色的地图。她放下行李箱,在床上坐了一会儿,然后开始收拾东西。
衣服叠好放进衣柜,洗漱用品摆上洗手台,几本书码在桌上。三年来,她的全部家当,
一个行李箱就装完了。收拾完,天已经黑了。沈念躺在床上,听着窗外的雨声。
隔壁传来隐约的说话声,男人的声音,低沉含糊,听不清说什么。然后是磨刀的声音,
一下一下的,很有节奏。她闭上眼睛,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白天那一幕。
陆景琛揽着苏念的腰,眉眼温柔。他递过来的那张大红请柬。苏念脸上那抹得意的笑。
她翻了个身,把脸埋进枕头里。磨刀声还在继续,一下,一下,像某种古老的催眠曲。
不知过了多久,她睡着了。凌晨四点,沈念被一阵嘈杂声吵醒。磨刀声变得很响,就在隔壁。
她躺在床上听了一会儿,那声音始终不停,一下一下,锋利而执着。她披上外套,推开门。
走廊里亮着一盏昏黄的灯,灯泡大概有些年头了,发出轻微的嗡鸣声。一个男人蹲在那儿,
背对着她,就着那点光,一下一下地磨一把剔骨刀。刀很长,窄窄的,
刀刃在灯光下泛着冷光。男人磨得很专注,刀身在磨刀石上缓缓滑过,发出沙沙的声响。
沈念站在门口看了一会儿,然后走过去,在他旁边蹲下来。男人察觉到动静,抬起头。
一张棱角分明的脸,眉毛很浓,眼睛很深,鼻梁挺直,嘴唇抿成一条线。
他大概三十出头的样子,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背心,露出一截结实的小麦色手臂。
手臂上有一道狰狞的疤,从手腕一直蔓延到手肘,像一条蜈蚣趴在皮肤上。他脸上有血。
不是很多,几滴,溅在脸颊和额头上。沈念愣了一下。男人也愣了一下,反应过来,
拿袖子胡乱抹了一把脸:“猪血。不是人血。”“我知道。”沈念说。她在他旁边蹲下来,
看着他手里的刀。刀磨得很亮,刀身映出那盏昏黄的灯,像一小片会发光的湖面。
“磨这么亮干什么?”“杀猪。”男人把刀举起来,对着灯光看了看,刀刃泛着冷光,
薄得像一片冰,“一刀下去,猪感觉不到疼。磨亮了,它死得快。”沈念沉默了一会儿,
忽然笑了:“那你挺善良的。”男人没接话。他把刀收进刀鞘,站起身。他很高,
一米八几的个子,站在那儿像一堵墙。他低头看着沈念,目光在她脸上停了一下,又移开。
“你是新搬来的?”“嗯。”“干什么的?”“无业。”男人点点头,没再问。
他转身往自己屋里走,走到门口,又停下来,头也不回地说:“晚上别一个人出门。
这地方乱。”门关上了。沈念蹲在那儿,看着那扇关上的门,过了一会儿,
站起来回了自己屋。第二天傍晚,沈念的门被敲响了。她打开门,门口站着那个男人。
他换了件干净的T恤,手里端着一个搪瓷缸,热气腾腾的。“猪骨汤。”他说,声音平平的,
“喝不完,倒掉浪费。”沈念接过缸子,低头看。汤很清,飘着几块炖得酥烂的肉,
洒了几粒葱花,香气直往鼻子里钻。“谢谢。”男人“嗯”了一声,转身走了。
沈念端着汤站在门口,看着他的背影。他走得很慢,步子很大,背微微驼着。
夕阳从巷子口照进来,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。她低头喝了一口汤。烫的,
从舌尖一路烫到胃里,又从胃里暖到心里。很多年以后,沈念都记得那碗汤的味道。
那是一个陌生人在一个陌生的傍晚,递给她的一点暖意。
第三章 过往沈念开始习惯城中村的生活。每天早上被隔壁的磨刀声吵醒,然后听着他出门,
听着他回来,听着他在院子里冲洗那些刀具。中午的时候,她会去巷子口的菜市场买菜。
菜市场不大,几十个摊位挤在一起,卖菜的,卖肉的,卖鱼的,卖调料干货的。
空气里弥漫着各种气味,混杂成一种独特的烟火气。她学会了跟菜贩讨价还价,
学会了挑新鲜的蔬菜,学会了在那些精明的摊主面前装出一副老练的样子。
有时候她会买一块肉,回来炖汤,炖好了端一碗给隔壁。他从来不推辞,接过去,说声谢谢,
第二天会把碗洗干净还回来。他们之间的交流不多,但慢慢地,沈念知道了一些关于他的事。
他叫周深,三十二岁,老家在安徽农村,来这座城市八年了。一开始在工地干活,
后来工地塌方,死了几个人,他命大,只是胳膊上留了道疤。那之后就不干工地了,
托人介绍,在市场里找了个杀猪的活。“每天凌晨两点起床,三点到市场,开始杀猪。
”有一次他这么说,声音很平,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,“杀到七八点,收工回家,睡觉。
下午起来磨刀,准备第二天。”沈念问:“不累吗?”他想了想,说:“习惯了。
”“习惯”这两个字,沈念懂。她也习惯了。习惯一个人吃饭,一个人睡觉,
一个人面对空荡荡的房间。习惯把委屈咽回肚子里,把眼泪憋回眼眶里。习惯告诉自己,
没关系,会好的。有一天傍晚,沈念在院子里碰到周深。他坐在一张破旧的竹椅上,
手里拿着一本书,就着夕阳的余晖在看。沈念凑过去看了一眼,是本泛黄的武侠小说,
《多情剑客无情剑》。“你喜欢看这个?”周深抬起头,目光从书上移开,落在她脸上。
夕阳把他的侧脸镀上一层暖色的光,连那道疤痕都柔和了几分。“嗯。”他说,
“以前在工地的时候,工友留下的。没事就翻翻。”“看到哪儿了?
”“李寻欢把林诗音让给龙啸云那儿。”他低下头,看着书页,声音沉沉的,“我不懂。
好好的,干嘛把人让给别人?”沈念愣了一下。周深抬起头,看着她,
目光很深:“你要是喜欢一个人,你会把他让给别人吗?”沈念没有回答。她想起陆景琛。
想起那三年卑微的讨好,想起那些独自咽下的委屈,想起那张大红烫金的请柬。
她没有把他让给别人,是他自己走的。“我不会。”她说,声音很轻,“但有些人,
你留不住。”周深沉默了一会儿,点点头,没再说话。那天晚上,沈念躺在床上,
翻来覆去睡不着。窗外的月光从窗帘缝隙里漏进来,在地板上画出一道银白色的线。
她盯着那道线,脑海里却不由自主地浮现出一些画面。她第一次见陆景琛,是在一家咖啡馆。
她在那儿做兼职,他推门进来,西装笔挺,眉眼俊朗,像从画报里走出来的人。
他点了杯美式,坐在靠窗的位置看书,一坐就是一下午。后来他天天来。每次都点美式,
每次都坐在靠窗的位置,每次都看书。沈念渐渐注意到他,偶尔会多看他两眼。
有一次他抬起头,正好对上她的目光,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那是她第一次见他笑。
眼睛弯弯的,像月牙。后来他们加了微信,后来他约她吃饭,后来他送她回家,
后来他说:“沈念,做我女朋友吧。”她答应了。那段时间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