言情小说连载
金牌作家“可爱的依依酱”的古代言情,《我的心脏,你的嫁衣》作品已完结,主人公:佚名佚名,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:主角分别是慕时来的古代言情,暗恋,重生,白月光,虐文,救赎,古代,架空小说《我的心脏,你的嫁衣》,由知名作家“可爱的依依酱”倾力创作,讲述了一段扣人心弦的故事。本站TXT全本,期待您的阅读!本书共计12141字,1章节,更新日期为2026-02-16 04:25:53。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.com上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我的心脏,你的嫁衣
第一章、今日嫁娶她今天真美。我站在迎亲的队伍里,混在人声鼎沸的嘈杂中。
看着她被众人簇拥着,从娘家的门里走出来。夏归笙。归笙。我在心里默念这个名字,
念了快一千年,早已念得刻入灵魂。她穿着一袭大红色的嫁衣,裙摆上绣着繁复的鸳鸯戏水。
凤冠上的流苏垂下来,遮住了她大半张脸,只露出一点下巴。
和那一双我曾经握过无数次、如今却有些陌生的柔夷。她在笑。即使隔着流苏,
我也能看见她嘴角的弧度。她在笑,对着那个站在高头大马上、胸前系着大红绸花的男人笑。
那男人叫什么来着?对了,这一世,他叫沈砚之,据说是京都最有才华的年轻将军,
少年得志,前途无量。他和她,是青梅竹马,两小无猜,门当户对,天作之合。
所有人都这么说的。所有人都在笑。只有我,站在角落里,抱着手臂,像一个局外人,
看着这场盛大的喜宴。“新郎迎亲!”司仪拖着长腔高喊。鞭炮声噼里啪啦地炸开,
碎屑漫天飞舞,有几片落在我的肩头,像血花。她迈过火盆,被他牵着手,
一步一步走向花轿。我看见她的手被他握着,那么小,那么软,那么乖顺。
我也曾握过那只手。在某一世,她还是江南水乡的采莲女。夏日午后,她坐在船头,
赤着脚拨弄湖水,回过头对我笑,说:“时来哥,你来。”那时候她的手是温热的,
带着荷花的香气。我走过去,握住了。然后呢?然后那一年的冬天,她生了重病,咳血不止。
大夫说,是痨病,没救了。我没让她死。我把我的左肺给了她。她活过来了,
活蹦乱跳地过了整个冬天,然后在来年春天,嫁给了一个货郎。那货郎走南闯北,见过世面,
会给她讲远方的故事。她看他的眼神,像当年看我的那样。我没有去喝那杯喜酒。
我躲在村外的破庙里,捂着胸口的位置,那里缺了一块,空落落的。后来我才知道,肺没了,
心还在,还是会疼的。花轿被抬起来了。八抬大轿,红绸飘动。她坐在里面,
我看不见她的脸了。迎亲的队伍开始移动,吹吹打打,热闹非凡。我跟在人群后面,
不紧不慢地走着。没有人注意到我,也没有人问我是什么人。我只是一个路人,一个看客,
一个和这场喜事毫无关系的陌生人。队伍穿过长街,两边挤满了看热闹的百姓。
有小孩子追着花轿跑,嘴里喊着“新娘子好看”。有妇人挎着篮子撒喜糖,人群弯腰去抢,
笑骂声混成一片。我抬起头,看着。第一百三十七次。我在心里默数。
这是她第一百三十七次嫁人。不对,也许是一百三十八次?我记不太清了。有些轮回太短,
短到她还没来得及出嫁,就已经死了。那样的轮回里,她躺在我的怀里,奄奄一息。
看着我的眼神带着一点迷茫和陌生,问我:“你是谁?”我说:“过路的。”她点点头,
信了。然后她闭上眼睛,死在我的怀里。我抱着她,等她的身体变冷,变硬,再变轻。
等着下一次的重生。那样的轮回,反而轻松一些。至少,她不属于别人。至少,
她最后一眼看见的是我。但大多数时候,不是这样的。大多数时候,她会遇见另一个人。
一个她命中注定的良人。然后她会嫁给他,会给他生儿育女,会和他白头偕老。而我,
只能在远处看着,像一个影子。迎亲的队伍在将军府门前停下来。新郎先下马,站在门口等。
然后轿帘掀开,她弯着腰走出来,把手递给他。他握住了,两个人并肩跨过门槛,
走进那座深宅大院。门在我面前缓缓合上。“吱呀”一声,把所有的热闹都关在了里面。
我一个人站在门外,看着那两扇朱红色的大门。看着门上贴着的大红喜字,
看着门口挂着的大红灯笼。太阳开始西斜了。我站在那里,站了很久很久。
久到灯笼里的蜡烛被点燃,发出昏黄的光。久到门房的小厮探头看了我好几眼,欲言又止。
久到里面传来觥筹交错的声音,传来宾客的笑语,传来靡靡之音。然后,我转身,
走进旁边的巷子,走进黑暗里。不是第一次了。早该习惯了。巷子很暗,两边是高高的围墙。
我走得很慢,一步一步。脚步声在巷子里回响,一下,一下,像一个垂老之人的心跳。
走了不知多久,前面出现了一点亮光。那是一间还开着门的小酒馆,
门前的幌子在夜风里飘着,上面写着三个字:归时酒。归时。我愣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归时,
归时,归去来兮,时来归去。我和她的名字,嵌在这两个字里,像是一个宿命的玩笑。
我走进去,要了一壶酒,坐在靠窗的位置。酒是劣质的烧刀子,辣得嗓子眼发疼。
但我需要这种疼,它让我清醒,让我知道自己还活着。虽然我根本死不了。窗外是一条小河,
河水黑沉沉的,倒映着两岸的灯火。有画舫从河上过,船里传出琵琶声和女子的歌声,
咿咿呀呀地唱着:“良辰美景奈何天,赏心乐事谁家院……”我端起酒碗,一饮而尽。
乐事谁家院?当然是将军府上的院。今夜是她的洞房花烛夜。今夜,她要和另一个男人,
共结连理,白头偕老。我闭上眼睛,靠在窗框上,让夜风吹着我的脸。脑子里乱糟糟的,
很多事情涌上来。我想起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。那时候,我还不知道自己会永生不死。
那时候,我还以为自己只是一个普通人。会生老病死,会结婚生子,会和所有人一样,
过完这短短几十年的人生。那是多少年前了?算不清了。大概,是唐朝吧。那时候,
她叫沈青,是一个剑客的女儿。我路过她家所在的村庄,遇见了山贼。她提着剑冲出来,
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,眼睛里全是光。她挡在我面前,说:“别怕,我保护你。
”一个十七八岁的小姑娘,保护我?我笑了。然后山贼冲上来,她真的动手了。剑光如雪,
衣袂翻飞。她的身手不算顶尖,但有一股不要命的狠劲,硬是把几个山贼打得落花流水。
打完了,她回过头,额头上还有汗,却笑得一脸灿烂:“怎么样?我厉害吧?
”我说:“厉害。”她收起剑,走过来,上下打量我:“你是外地来的吧?一个人走山路,
多危险。要不,去我家歇一晚?我爹做的红烧肉可好吃了。”我跟她去了。
她爹确实会做红烧肉。我们三个人围坐在院子里,吃肉,喝酒,听她讲她行走江湖的见闻。
说到高兴处,还要站起来比划两下。我看着她,心里忽然觉得很安静。那些年,
我已经一个人走了很久很久。一个人看山,一个人看水,一个人看日出日落。但那一刻,
我发现,原来我也会想要留下来。后来我真的留下来了。在那个村子里,住了三个月。
我帮她和她爹劈柴、挑水、修房子。她带我去山里打猎,去河边钓鱼,去集市上卖山货。
日子过得平淡,但很踏实。我以为我可以一直这样过下去。直到那一天。
那天我们去山里采药,遇到了暴雨。山洪暴发,她脚下一滑,掉进了湍急的河水里。
我跳下去救她,把她推上了岸,自己却被一根木头撞晕了,顺流而下。等我醒过来的时候,
已经不知道被冲到了哪里。我爬上岸,拖着受伤的腿,一步一步往回走。走了三天三夜,
终于走回了那个村子。然后我看见,村口挂满了白幡。她死了。被救上岸之后,她发了高烧,
烧了三天三夜,烧坏了肺。大夫说,没办法了。我站在她的坟前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我救了她,又害了她。如果我没有推她上岸,如果我没有被水冲走。
如果我能留在她身边照顾她,也许她就不会死。但世上没有如果。我在她坟前坐了七天七夜。
第七天的夜里,月亮很亮。我靠着一棵树,迷迷糊糊地睡着了。然后,我听见有人在叫我。
“慕时来。”我睁开眼睛,看见一个穿着白衣的人站在月光里。他长得很奇怪,
脸上没有五官,只是一片空白。“你是谁?”我问。“我是时间的使者。”他说,
“你本不该活着。”“什么意思?”“你本该死在那场山洪里。”他说,“但你救了她,
所以你没死。你没死,所以时间在你身上,发生了错乱。”我听不懂他在说什么。
但他继续说下去:“从今以后,你将永生不死。你不会老,不会病,不会死。
你会看着你爱的人,一世又一世,在你面前离去。”“为什么?”“因为你本该死去,
却活了下来。”他说,“这就是代价。”我沉默了。“你不害怕吗?”他问。我想了想,
说:“怕。”“那你为什么不求我?”“求你,有用吗?”他沉默了一下,然后笑了。
那张没有五官的脸上,竟然让人感觉到笑意,真是奇怪。“你是个聪明人。”他说,
“那我再告诉你一件事。”“什么?”“那个女孩,她不会就此消失。”他说,“她会轮回。
生生世世,投胎转世。你会在每一世遇见她。”“真的?”“真的。”他说,
“但她不会记得你。每一世,她都会是一个全新的人。她会爱上别人,嫁给别人,
为别人生儿育女。而你,只能远远看着。”我愣住了。我说:“这也算是一种恩赐。”他说,
“你可以选择不再见她,远离她,一个人活下去。那样的话,你会孤独,但不会痛苦。或者,
你可以选择一次次找到她,看着她一次次忘记你。那样的话,你会痛苦,但不会孤独。
”“你选哪一个?”我看着那座坟。然后我说:“我选她。”白衣人消失了。从那以后,
我开始了一轮又一轮的寻找和等待。第一世,她是采莲女,我是过路的书生。
我陪她过了一个夏天,然后她嫁给了货郎。第二世,她是富家千金,我是她家的护院。
我保护了她十年,然后她嫁给了门当户对的少爷。第三世,她是青楼名妓,我是落魄的琴师。
我教她弹琴,听她倾诉,然后她嫁给了愿意为她赎身的富商。第四世,第五世,
第六世……我数不清了。每一世,我都会找到她。每一世,她都会忘记我。每一世,
我都会爱上她。每一世,她都会爱上别人。起初,我会痛苦,会不甘,
会发疯一样地质问命运。后来,我渐渐麻木了。再后来,我学会了认命。既然她总要嫁人,
那就让她嫁吧。只要她活着,只要她开心,就够了。至于我?没关系。反正我死不了。
酒喝完了。我把酒碗往桌上一放,站起身,往外走。酒馆老板在后头喊:“客官,找您的钱!
”我没回头,摆了摆手。走出酒馆,夜已经深了。河上的画舫也散了。我沿着河岸走。
不知不觉,又走到了将军府的后门。后门也关着,但门上没有贴喜字,安安静静的,
和普通的宅院没什么两样。我站在门外,隔着那道墙,听着里面的动静。什么也听不见。
洞房花烛,当然什么都听不见。我在墙根坐下来,背靠着墙,仰起头看着天。
天上有很多星星。其中有一颗,特别亮,好像她的眼睛。“是你吗?”我对着那颗星星问。
星星没有回答。我笑了笑,知道自己又在犯傻了。闭上眼睛,听着自己的心跳。咚,咚,咚。
很慢,很稳,很有力。这颗心,跟了我快一千年了。它跳过,痛过,碎过,但从来没有停过。
只是它缺了一块。在某一世,她生了心疾。大夫说,是先天的心漏,活不过二十岁。
我没让她死。我把我的心,分了一半给她。对,心也能分。我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,
但我知道,只要是我的东西,我都可以给她。肺可以,肝可以,肾可以,血可以,骨髓可以。
只要是她需要的,我都可以挖出来,给她。那一世,她活到了八十岁,儿孙满堂。而我的心,
缺了那一块之后,再也没长回来。不疼,就是有点空。风大了。我睁开眼睛,
看见天边泛起了一丝鱼肚白。天快亮了。新的一天要开始了。她也要开始她的新生活了。
和另一个男人,在另一座院子里,吃另一顿饭,说另一番话,做另一场梦。我站起身,
拍了拍身上的土,最后看了一眼那堵墙。然后我转身走着。走到巷口的时候,
我忽然停住了脚步。因为我听见了一个声音。那是她的脚步声。我猛地回过头。
巷子的那一头,雾蒙蒙的,什么也看不清。但我能感觉到,有一个人站在那里,看着我。
“归笙?”我脱口而出。雾散了。没有人。空荡荡的巷子,空荡荡的墙。我自嘲地笑了一下。
想什么呢?她在洞房,和她的新郎在一起。怎么可能在这里?转身,继续走。
走出去很远之后,我忽然想起一件事。那一世,她八十岁去世的时候,我守在床边。
她已经很老了,满头白发,满脸皱纹,但眼睛还是那么亮,像年轻的时候一样。
她握着我的手,说:“时来,谢谢你。”我说:“谢什么?”她说:“谢谢你陪我这一辈子。
”我说:“我不是你丈夫。”她笑了:“我知道。”我愣住了。“我一直都知道。”她说,
“你不是他。但你还是陪了我一辈子。你给了我你的心。我欠你的,下辈子还。”我看着她,
说不出话来。她闭上眼睛,睡过去了。再也没有醒过来。下辈子还。她说过,下辈子还。
我等了快一千年。等来了她的无数次轮回,等来了她无数次的遗忘,
等来了她无数次的嫁作他人妇。但我从来没有等来她的“还”。也许,
那只是临终前的胡话吧。也许,她根本不会记得自己说过什么。也许,
根本就没有什么下辈子。只有我,像个傻子一样,一次一次地等。我混在人群里,
不紧不慢地走。没有人注意到我。我是谁?我是一个永生不死的人。
我是一个永远等不到归人的人。我是慕时来。我是夏归笙的慕时来。
而我刚刚参加完她的第一百三十七次婚礼。天亮了。新的一天,开始了。
第二章、第一世·剑穗我是被一阵刺痛唤醒的。那种痛很奇怪,像是有根细针,
不紧不慢地在心口的地方来回穿梭。我睁开眼睛,发现自己躺在一间破庙里,稻草堆成的床。
漏风的墙,头顶的瓦片缺了一半,能看见天。我看着自己。年轻的,有力的。又开始了。
我坐起来,捂着心口,感受着那股熟悉的疼痛。不是身体上的疼,是记忆带来的疼。
我刚刚想起了那一世,她八十岁临终时的脸,她说“下辈子还”时的眼睛。
每一世轮回的开始,我都会想起上一世的结局。这是诅咒的一部分。我站起身,走出破庙。
外面是一片荒野。我辨认了一下方向,然后开始走。我知道她在哪里。这是一种本能。
无论她投胎到哪里,无论她变成什么样子,我都能找到她。这一次,她在一个小镇上。
镇子不大,一条主街从头走到尾用不了一炷香的功夫。街两边是些店铺,卖布的,卖杂货的,
卖点心的,还有一家小小的铁匠铺。我站在铁匠铺对面,看着她。她大概十七八岁,
穿着一身粗布衣裳,袖子挽到手肘,露出一截被炉火映红的小臂。她正举着一把铁锤,
一下一下地敲打着一块烧红的铁。火星四溅,落在她的手背上,她连躲都不躲。“爹!
你看这把剑,胚子打好了!”她抬起头,冲着铺子里喊。一个黑脸膛的中年男人走出来,
接过她手里的剑胚,仔细端详了一会儿,点点头:“不错,有长进。”她咧嘴笑了,
露出两颗小虎牙。我站在街对面,看着她笑,心里也忍不住笑了一下。这一世,
她是个铁匠的女儿,会打铁,会铸剑,笑起来没心没肺的。真好。我在镇子上住了下来。
租了一间小屋,离她家的铁匠铺不远。每天,我都会去铺子里转转,买点东西,
或者什么都不买,就站在门口看着。她很快就注意到我了。“喂,那个人,”有一天,
她终于忍不住了,放下手里的锤子,走过来,“你是不是有病?天天站在我家门口,
又不买东西,你想干什么?”我看着她,说:“我没钱。”她愣了一下,
然后笑了:“没钱你站这儿干什么?看热闹啊?”“嗯。”我说,“看你打铁。
”“看我打铁?”她像听见了什么新鲜事,“打铁有什么好看的?”“好看。
”她又愣了一下,然后脸莫名其妙地红了。她低下头,踢了踢地上的土,
嘟囔了一句:“神经病。”然后转身跑回铺子里去了。第二天,我又去了。
她还是没好气地瞪我一眼,但没有再赶我走。第三天,第四天,第五天……渐渐地,
她习惯了。有时候,她会主动跟我说话。问我从哪里来,叫什么名字,为什么一个人流浪。
我说我叫慕时来,是个四处游走的闲人。她听了,点点头,说:“我叫沈青。”沈青。
和第一世的名字一样。我看着她,心里忽然有点酸。她不记得了。什么都不记得了。
不记得那个夏天,不记得山里的暴雨,不记得她掉进河里被我推上岸。她只记得这辈子的事,
只记得她是个铁匠的女儿,只会打铁,只会在炉火边出汗。也好。不记得,就不会痛苦。
那天傍晚,她收工之后,忽然跑来找我。“喂,慕时来!”我正在屋里发呆,听见她的声音,
赶紧打开门。她站在门外,脸被炉火熏得红扑扑的,额头上还有汗。“什么事?
”“陪我去河边走走吧。”她说,“累了一天,想去吹吹风。”我跟她去了。
河边离镇子不远,走一炷香就到了。河水很清,她在河滩上走,走得很慢,
时不时踢起一颗小石子,看它滚进水里。“慕时来,”她忽然开口,“你说,人这一辈子,
到底图什么?”我看着她,没说话。“我爹说,人活着,就是图个传宗接代,娶妻生子,
把日子过下去。”她蹲下身,捡起一块石头,用力扔出去。石头在水面上跳了几下,
溅起一串涟漪,“可我不想这样。”“你想怎么样?”“我想……”她想了想,
“我想当个侠女。仗剑走天涯,路见不平,拔刀相助。遇见喜欢的男人,就跟他走。遇不见,
就一个人。多好。”我笑了:“挺好。”“你也觉得好?”她回过头,看着我。“嗯。
”“那你怎么不笑?”“我在笑。”“你那是皮笑肉不笑。”她站起来,拍拍手上的土,
“慕时来,你是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?”我心里一紧:“什么事?”“我不知道。
”她走近一步,盯着我的眼睛,“我就是觉得,你怪怪的。你看我的眼神,
不像是看一个陌生人,像是……像是在看一个很熟很熟的人。”我没说话。
“我们以前见过吗?”她问。我看着她的眼睛。我很想说,见过。见过很多很多次。
在唐朝的村庄里,在宋朝的河边,在元朝的草原上,在明朝的江南小镇。你穿着不同的衣服,
说着不同的话,过着不同的生活。但你的眼睛,从来都没有变过。但我没有说。
我只是摇了摇头:“没有。”“真的?”“真的。”她盯着我看了很久,然后“嘁”了一声,
转过身去:“算了,不问了。你这人,神神叨叨的,问也问不出什么。”她继续往前走,
我继续在后面跟着。走了一会儿,她忽然停下来,从怀里掏出一样东西,递给我。“给你。
”我接过来一看,是一把匕首。刀鞘是牛皮的,打磨得很光滑,上面还刻着一朵小小的兰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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