继妹抢走灵泉玉佩,殊不知我早已在草垛里毁了清白王桂芬沈宝珠最新推荐小说_完结版小说推荐继妹抢走灵泉玉佩,殊不知我早已在草垛里毁了清白王桂芬沈宝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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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:边城小阿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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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名:《继妹抢走灵泉玉佩,殊不知我早已在草垛里毁了清白》本书主角有王桂芬沈宝珠,作品情感生动,剧情紧凑,出自作者“边城小阿婆”之手,本书精彩章节:男女情节人物分别是沈宝珠,王桂芬,周凛的年代,金手指,重生,爽文,家庭小说《继妹抢走灵泉玉佩,殊不知我早已在草垛里毁了清白》,由网络作家“边城小阿婆”所著,展现了一段感人至深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欢迎阅读!本书共计15243字,1章节,更新日期为2026-02-11 15:10:57。该作品目前在本网 sjyso.com上完结。小说详情介绍:继妹抢走灵泉玉佩,殊不知我早已在草垛里毁了清白

2026-02-11 16:35:52

下乡名单确定的那天,我主动把名字报到了最苦的大西北。

继妹笑嘻嘻地抢着要去富庶的江南水乡。临行前,她还要抢我脖子上的玉佩。“姐姐,

这玉佩看着晦气,我替你保管吧。”我笑着递给她,看着她如获至宝地戴上。傻瓜。

前世你抢了玉佩开启灵泉空间,在江南过得风生水起。而我在西北被二流子折磨致死。

但你不知道,这玉佩需要处女之血供养,否则就会吸干佩戴者的精气。上辈子我是,

这辈子我早就在草垛里破了……妹妹,祝你早日被吸成人干。1知青办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,

呛得人嗓子发痒。墙上“广阔天地,大有作为”的红漆标语鲜艳刺目。

秃顶的主任把两张表格重重拍在桌子上。木桌震颤,扬起一层在阳光下飞舞的细灰。

“沈家两个知青名额。一个去江南红星公社插队,鱼米之乡,富得流油。

一个去西北建设兵团,风沙大,条件苦,是去吃苦的。

”主任端起掉漆的搪瓷缸子喝了一口浓茶,目光带着审视在我们姐妹俩脸上扫过。

“名额就这两个,手心手背都是肉,你们自己商量,谁去哪儿?”话音未落。

沈宝珠的手已经毒蛇一样伸了出去。她一把抓过那张写着“江南”的表格,死死护在怀里,

生怕有人跟她抢。“我去江南!”她喊得很大声,声音里透着掩饰不住的狂喜。“我是妹妹,

身体弱,受不了西北的风沙。姐姐身体好,让她去西北锻炼锻炼也是应该的,

这是响应号召嘛!”她转头看我,眼底全是挑衅和得意,嘴角压都压不住地上扬。

站在一旁的继母王桂芬立刻接茬,脸上堆满假笑,笑容里全是算计。“是啊主任。

我们家知意从小就懂事,又能干,吃苦耐劳。宝珠这孩子从小娇生惯养,身子骨虚,

去了西北怕是要给组织添麻烦。还是让知意去吧,这孩子觉悟高。”她一边说,

一边用手肘悄悄顶了顶我的腰。那力道很大,顶到了我的软肉,疼得我眉头微皱。那是警告。

无声的警告。警告我不许争,不许抢,必须把好肉留给她女儿。上一世,也是这般场景。

沈宝珠哭闹着要死要活非去江南,还在家里绝食三天。王桂芬逼着我签了去西北的字,

说我不去就是逼死妹妹。我在西北那个鬼地方,喝了整整三年的风沙,手脚都长满了冻疮。

最后,我被村里的二流子王强锁在羊圈里,受尽凌辱,惨死在一个大雪纷飞的冬夜。

而沈宝珠,靠着抢走我的玉佩开启空间,在江南混得风生水起,嫁给高干子弟。

她甚至在信里嘲笑我命贱,说我就配烂在泥里。重活一世。我看着这对母女丑恶的嘴脸,

心里却出奇的平静。平静得像一潭死水,底下却暗流涌动。我拿起桌上那支英雄牌钢笔。

笔尖在“西北建设兵团”那一栏上悬停了一秒。王桂芬紧张地盯着我的手,

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,似乎生怕我反悔。沈宝珠更是屏住了呼吸,抓着表格的手指节泛白。

我勾起唇角,露出一个淡淡的笑,刷刷签下了名字:沈知意。笔锋锐利,力透纸背,

划破了纸张。“好。”我放下笔,把表格双手递给主任。“我去西北。我响应号召,

去祖国最需要、最艰苦的地方。”主任有些惊讶,接过表格看了看我,

又看了看旁边一脸窃喜的沈宝珠。“好同志!有觉悟!像你这样的青年才是国家的栋梁!

”沈宝珠长出了一口气,像是卸下了千斤重担。她抱着表格,笑得花枝乱颤,

浑身激动的都在抖。“姐姐真伟大。你放心,等我在江南安顿好了,一定给你寄大米饭吃。

听说那边的大米可香了。”我也笑。笑容比她更灿烂,更真诚。“好啊。

那我就等着吃你的大米饭。”只怕到时候,你连拿筷子的力气都没有了,

只能趴在地上像狗一样喘息。出了知青办的大门。外面的阳光刺眼,照得人有些眩晕。

沈宝珠一路哼着小曲,脚步轻快得像只花蝴蝶,恨不得飞起来。王桂芬拉着她的手,

嘘寒问暖,完全当我不存在,仿佛我是空气。我跟在后面,手指轻轻摩挲着锁骨中间。

那里挂着一枚玉佩。用红绳系着,贴身戴了十八年。这是我亲生母亲留给我的遗物,

也是沈家唯一的传家宝。上一世,沈宝珠不仅抢了去江南的名额,

还在临走前抢走了这块玉佩。也就是那块玉佩,成了她逆天改命的金手指,

让她拥有了取之不尽的物资。但这一世。规则变了。回到家。

沈宝珠迫不及待地冲进房间收拾行李。她把衣柜里最好的衣服都挑了出来,

一件件在身上比划,塞进箱子里。王桂芬在厨房里忙活,杀了一只鸡。那只老母鸡养了两年,

本来是留着过年下蛋的。饭桌上,两个鸡腿都进了沈宝珠的碗里。鸡翅膀也给了她。

我只能喝汤,汤里漂着几片菜叶子,连点油星都少见。沈宝珠啃着鸡腿,满嘴是油,

吃相贪婪。她吃得太急,噎了一下,王桂芬赶紧给她拍背,心疼得不行。“慢点吃,慢点吃,

没人跟你抢。这都是你的。”沈宝珠咽下鸡肉,打了个饱嗝。她突然停下了动作。

目光越过饭碗,直勾勾地盯着我的脖子。那里,红绳露出了一角,显得格外扎眼。“妈。

”沈宝珠放下筷子,指着我,眼神里透着算计。“我想起来了。以前那个算命的说,

姐姐命硬,容易招灾。她去西北那么远,万一克着我不好了。”王桂芬一愣,随即反应过来,

立刻附和。“那怎么行!宝珠可是要去享福的,不能沾了晦气。”沈宝珠眼珠一转,

露出贪婪的神色。“姐姐脖子上那个玉佩,听说是传家宝,能辟邪压惊。不如给我戴着吧,

正好替姐姐挡挡煞气,也算是姐姐对我的祝福。”来了。和上一世一模一样的说辞。

连贪婪的眼神都分毫不差。王桂芬立刻板起脸,筷子往桌上一拍,发出啪的一声。“知意!

听见没有?把你那个破玉佩摘下来给你妹妹!反正你去了西北也是受苦,戴着那个也是浪费!

给你妹妹还能保佑她!”我放下碗。抬手摸了摸那块温热的玉。“你们想要?

”沈宝珠站起来,几步走到我面前,伸手就要拽。“姐姐,这玉佩看着晦气,颜色都不正了。

我是为你好,替你保管。等以后你回城了,我再还你。”还我?上一世直到我死,

她都没提过还字。她甚至在信里说,这玉佩戴在她身上才算是物尽其用,

戴在我身上就是暴殄天物。我看着她伸出来的手。那双手白嫩细腻,没干过一点粗活,

保养得极好。马上,这双手就会变得干枯如树皮,布满老人斑。

我没有像上一世那样反抗哭闹,也没有护着玉佩不放。我动作利落地解开红绳。

玉佩落在掌心。这是一块白玉,雕刻着古朴的云纹,入手温润。但在常人看不见的地方,

玉芯深处已经泛起了一丝诡异的灰暗。那是“饿”的信号。“给。”我把玉佩递过去。

沈宝珠眼睛一亮,一把抢了过去。动作粗鲁,指甲划过我的手心,留下一道白痕。

“算你识相!”她迫不及待地把玉佩戴在脖子上,对着镜子照来照去。

玉佩贴上她皮肤的那一刻。我仿佛听到了一声细微的、贪婪的叹息。

那是邪物嗅到了鲜血的味道,那是恶魔睁开了眼睛。沈宝珠毫无察觉,还在对着镜子显摆。

“真好看。妈,你看这玉佩多衬我!比戴在姐姐那个土包子身上好看多了!

”王桂芬笑得合不拢嘴,满脸褶子都开了花。“衬!真衬!还是我女儿有福气,

什么好东西戴着都显贵!这就是富贵命!”我在旁边冷眼看着。傻瓜。

你们以为抢到的是金手指。其实是催命符。2夜深了。窗外的蝉鸣声聒噪得让人心烦。

沈宝珠在隔壁房间兴奋得睡不着,翻来覆去的声音清晰可见。偶尔还传来几声得意的笑。

我躺在硬邦邦的木板床上,看着窗外洒进来的清冷月光。思绪飘回了三天前。重生的那一刻,

巨大的喜悦和仇恨几乎让我颤抖,差点在知青办失态。但我很快冷静下来。第一件事,

不是找沈宝珠报仇,那样太便宜她了。而是解决这块玉佩。沈家的这块祖传玉佩,

其实是一块双生灵玉,也是一块邪玉。它不仅需要鲜血认主,更需要宿主极为苛刻的条件。

必须是沈家血脉,且必须是纯洁无瑕的处子之身。只有纯净的元阴之气,

才能压制玉佩中千年的煞气,从而开启灵泉空间,为己所用。上一世,

我虽然在西北受尽折磨,但在玉佩被抢走之前,我一直守身如玉,是个干净的姑娘。

哪怕后来被王强那个畜生霸占,那也是玉佩离身很久之后的事了。所以,

沈宝珠抢走的是一块被我温养了十八年的、灵气充沛的宝玉。她只需要滴一滴血,

就能坐享其成,毫不费力。但这一世。我要毁了这张底牌,我要让她自食恶果。

重生回来的当天晚上。我就去了城西那个废弃的打谷场。那里阴森恐怖,平时根本没人去。

但在那里,住着一群被下放的“坏分子”,只能睡在牛棚和草垛里。

其中有一个叫周凛的男人。他是个哑巴装的,平时沉默寡言,负责扫大街和掏粪,

浑身脏兮兮的。人人嫌他脏,见了他都绕道走,甚至还有小孩拿石头砸他。但我知道。

他是京城周家的小少爷,被人陷害才落难至此,是一条潜龙。十年后,他会平反回城,

以雷霆手段收回家族产业,成为叱咤商界的地产大亨。而且,

他是这一带阳气最重、命格最硬的男人,只有他能压住玉佩的反噬。那晚月黑风高,

风吹得草垛哗哗作响。我钻进了他的草垛。周凛被惊醒,手里抓着一把磨得锋利的铁片,

眼神凶狠如狼,随时准备搏命。看到是我,他愣了一下,眼里的凶光稍微收敛了一些。

“沈知意?”他声音沙哑,带着警惕,像是很久没说过话了。“你来干什么?

这儿不是你该来的地方。”我没有废话。我解开衣扣,露出锁骨下的玉佩。

玉佩在月光下泛着柔和的光,显得我的皮肤格外苍白。“周凛,帮我个忙。”“什么忙?

”“破了我的身子。”周凛像看疯子一样看着我,眉头皱成了川字。“你有病?

”他收起铁片,翻身背对着我,不想理我。“滚。别逼我动手赶人。”我咬牙,

从背后抱住了他。他的身体僵硬得像块石头,浑身紧绷。“我要下乡了。去了那边,

我也保不住自己。与其便宜那些畜生,不如给你。”“而且,这块玉佩需要我这么做,

这是个诅咒。”我胡乱编着理由,手却不老实地探进他的衣摆,触碰到他滚烫的皮肤。

周凛猛地转身,抓住我的手腕。力气大得惊人,抓得我生疼。“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?

你会毁了自己的名声!”他盯着我的眼睛,呼吸变得粗重,眼底有一团火在烧。“我知道。

”我迎着他的目光,毫不退缩,眼里满是决绝。“周凛,你要了我,我不纠缠。

算我欠你一个人情。我知道你在地窖里藏了东西,只要你帮我,我替你保密,绝不说出去。

”听到地窖两个字,周凛的瞳孔猛地收缩,杀气一闪而过。那是他的死穴,

也是他翻身的资本。僵持了半晌。他突然发狠地吻了下来。带着惩罚,

带着压抑已久的怒火和欲望,像是要把我生吃了。那一夜。草垛摇晃,风声掩盖了一切。

我疼得满头冷汗,指甲掐进他的肉里,却死死咬住嘴唇不肯叫出声。玉佩一直挂在我脖子上。

随着最后一层屏障的破碎,随着周凛滚烫的气息侵入我的身体。

我感觉到胸口的玉佩猛烈地颤动了一下,像是发出了尖叫。原本流转其中的那一抹温润灵气,

瞬间消散,仿佛从未存在过。取而代之的,是一种冰冷的、死寂的空洞。它“饿”了。

它失去了元阴之气的压制和滋养,彻底堕落成了渴求精血的邪物。天亮前。

我拖着酸痛的身体离开,像个做了坏事的小偷。周凛靠在草垛上,眼神复杂地看着我,

手里拿着那根事后烟虽然没点。“沈知意。”他叫住我,声音低沉。

“如果你在西北活不下去,可以去找一个人。”他报出了一个地址。“提我的名字,

他会帮你。”我没有回头,只是挥了挥手。“谢了。你也保重。”……回忆结束。

隔壁房间突然传来了沈宝珠的一声惊呼,打破了夜的宁静。“妈!快来!流血了!

”我勾起唇角,翻了个身。看来,她是迫不及待地滴血认主了。我起身,悄悄走到门缝边,

透过缝隙往里看。只见沈宝珠正拿着一根缝衣针,手指头上冒出一颗鲜红的血珠。

她把血滴在玉佩上。原本应该是瞬间吸收、光芒大作的场景。此刻却变得诡异无比。

那滴血落上去,并没有消失。而是像墨水滴进了清水里,迅速扩散,染红了整个玉面,

甚至还在蔓延。玉佩发出一阵嗡嗡的低鸣声,像是野兽的低吼。闪烁着妖异的红光,

把沈宝珠的脸映得通红。“哎呀!这怎么跟那个算命说的不一样啊?不是说会有白光吗?

”王桂芬有些慌,往后退了一步。沈宝珠却一脸兴奋,根本不在意,反而觉得这是祥瑞。

“妈你懂什么!这就叫红红火火!说明这玉佩跟我也亲,认我当主人了!

”她感觉胸口一阵发热,像是贴了个暖宝宝。那是玉佩在强行抽取她体表的阳气,

试图填补那个无底洞。她却以为是灵泉开启的前兆,是能量在涌动。“我觉得浑身暖洋洋的,

肯定是有灵气护体了!真舒服!”沈宝珠爱不释手地抚摸着那块已经变成血色的玉,

眼神痴迷。“沈知意那个傻子,守着这么好的宝贝不知道用,活该穷一辈子。现在归我了!

”她在笑。笑得那么开心,那么贪婪。我在黑暗中看着她,就像看着一个死人。笑吧。

趁现在还有力气笑。这种“暖洋洋”的感觉,很快就会变成蚀骨的寒冷,冷到你骨髓里去。

这块玉,已经不是灵玉了。它是饕餮。吃人不吐骨头的饕餮。3离别的日子到了。

火车站台上人山人海,锣鼓喧天,红旗招展。到处都是戴着大红花、背着绿挎包的知青,

脸上挂着稚嫩的笑容。哭声、笑声、叮嘱声交织成一片,嘈杂得让人耳鸣。

沈宝珠今天打扮得格外招摇。她穿着一件的确良的碎花衬衫,领口开得有点低。

下身是一条崭新的蓝裤子,脚上踩着小皮鞋,擦得锃亮。头发梳成了两条油光水滑的麻花辫,

发梢还系着红头绳,随着动作一甩一甩的。整个人显得青春洋溢,娇俏可人,

像个骄傲的小公主。那一抹血红色的玉佩就挂在白衬衫外面,格外刺眼,像个血窟窿。

周围不少男知青都在偷偷看她,窃窃私语。她很享受这种万众瞩目的感觉,挺着胸脯,

像只骄傲的孔雀,恨不得把尾巴翘上天。相比之下,我显得寒酸多了。

我穿着一件王桂芬淘汰下来的灰扑扑的旧外套,袖口都磨破了。裤子上还有两个补丁,

颜色不一。手里拎着一个装化肥的蛇皮袋,里面装着几件旧衣服和一床薄被褥,

看起来像个逃荒的。“姐,你看那边。”沈宝珠指着去往江南方向的列车,

是一辆看着就比较新的硬座车,车窗明亮。“那是我的车。听说车上有软座呢,还有餐车。

”又指了指停在另一边,车皮斑驳、满是锈迹的绿皮闷罐车,那车厢甚至连窗户都没有,

只有几个透气孔。“那是你的车。去西北都要坐这个,听说要开三天三夜,

连厕所都在车厢里解决,臭死了。”她捂着鼻子,一脸嫌弃,仿佛闻到了那股味道。“姐,

你可要挺住啊。别还没到地方就被熏晕了,那可就丢人了。”我面无表情地看着她,

眼神冷漠。“管好你自己吧。”我看了一眼她的脸。虽然化了妆,打了腮红,

遮住了原本的气色。但我依然能看出来,她的印堂处,隐隐有一团黑气在聚集,

像是乌云盖顶。那双原本水灵的大眼睛,眼底也有了一丝不易察觉的青黑。

那是精气流失的征兆。才戴了两天而已。这玉佩的胃口,比我想象的还要大,

简直是个无底洞。“哼,不知好歹。到时候别哭着求我。”沈宝珠白了我一眼,

转身扑进王桂芬怀里撒娇,扭股糖似的。“妈,我想你了怎么办?我舍不得你。”“乖宝,

到了那边多写信。妈给你寄好吃的,别省着。”王桂芬心疼得眼泪汪汪,塞给她一大包吃的,

有煮鸡蛋、有苹果、还有一大包肉干。给我这边,却只塞了几个硬得像石头的窝窝头,

大概是怕我饿死在路上给她丢脸。“知意啊,路上省着点吃,别撑着。”我接过窝窝头,

随手塞进蛇皮袋里。这时,我感觉有一道目光一直在注视着我,如芒在背。我转头。

在站台的阴暗角落里,看到了那个熟悉的身影。周凛。他穿着那身标志性的破工装,

手里拿着扫帚,正在清扫地上的瓜子皮,动作机械。帽子压得很低,遮住了半张脸,

只露出刚毅的下巴。但他那一双漆黑深邃的眼睛,正越过人群,死死地盯着我。

那眼神里有担忧,有不舍,还有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愫。我们的视线在空中碰撞。

只有一瞬。他微微动了动嘴唇,没有发出声音。但我看懂了。那是两个字:保重。

我心里一颤,鼻尖有些发酸。上一世,我并没有注意到他来送我。或许他来了,

只是我当时哭得太伤心,根本没看见。这一世,我和他之间多了一层无法言说的羁绊,

那是肉体和灵魂的纠缠。我冲他微微点了点头,算作告别。汽笛声响起,震耳欲聋。

列车员开始催促上车,吹着哨子。“走了走了!动作快点!别磨蹭!

”沈宝珠提起轻便的小皮箱,像只快乐的小鸟一样飞上了那辆去往江南的列车,

回头给了我一个得意的笑。我也背起沉重的蛇皮袋,挤进了那辆充满汗味和脚臭味的闷罐车。

车厢里没有座位,大家都是席地而坐。拥挤不堪,连腿都伸不直,空气浑浊得让人窒息。

但我没有抱怨。我找了个靠角落的位置,把蛇皮袋垫在身下。闭上眼,

屏蔽周围的嘈杂和哭喊。随着一声长鸣,火车缓缓启动。车轮撞击铁轨,发出巨大的轰鸣声,

像是一只巨兽在咆哮。我知道。这列火车将带我驶向地狱般的大西北,去面对风沙和严寒。

但也带我驶离了沈家那个泥潭,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。无论前路多苦。至少这一次,

命运掌握在我自己手里。而沈宝珠的那列车。正载着她,驶向真正的深渊,驶向死亡。

透过车窗的缝隙,我最后看了一眼江南方向的列车。那车厢里,沈宝珠正摸着胸口的玉佩,

笑得花枝乱颤,跟旁边的人炫耀。她不知道。那块贴着她心脏的玉佩。正在一点点,

将红色的触须,扎进她的血管里,贪婪地吮吸着她的生命。4三天三夜的旅程,

简直是人间炼狱。车厢里闷热得像个蒸笼,铁皮被晒得滚烫。

汗臭味、食物发馊的味道、还有呕吐物的酸臭味混合在一起,令人作呕。

角落里的尿桶散发着刺鼻的氨气味。很多人一开始还在兴奋地唱歌,喊口号。到了第二天,

大半人都焉了,脸色蜡黄,躺在地上哼哼唧唧。有人中暑晕倒,有人哭着要回家。

我始终保持着冷静,像个旁观者。我喝很少的水,吃很少的干粮,尽量减少去厕所的次数,

保存体力。我把这当成是一场修行,一场为了复仇的预演。比起上一世在西北受的罪,

这点苦算什么?不过是毛毛雨。到了第三天半夜。火车终于停靠在一个荒凉的小站。

车门拉开的瞬间,刺骨的寒风裹挟着粗砺的沙砾灌进来。所有人都不由自主地打了个寒颤,

瞌睡虫瞬间跑光了。这就是大西北。也是我未来几年要战斗的地方。

接我们的卡车早就在外面等着了。连个棚顶都没有,就是敞篷的大解放,车斗里全是土。

大家哆哆嗦嗦地爬上去,挤在一起取暖,一群待宰的羔羊。车子开动,

在坑洼不平的土路上颠簸,和在跳迪斯科差不多。风沙打在脸上,刀割一样疼,

让人睁不开眼。我想起了沈宝珠。此刻,她应该已经到了江南那个温柔水乡了吧?

住着宽敞明亮的宿舍,听着吴侬软语。吃着白米饭,喝着鱼汤,看着窗外的烟雨蒙蒙。

那种生活,确实是天堂。可是,天堂也是需要代价的,有时候代价就是生命。……与此同时。

江南,红星公社知青点。沈宝珠正对着镜子发愁,眉头紧锁。她刚洗完澡,

本来想美美地欣赏一下自己的新环境,还特意换了件睡衣。可是,

她发现自己的脸色不太对劲。“怎么这么黄?还长痘了?”她摸了摸脸颊,

皮肤有些干燥粗糙,甚至有点起皮。“肯定是水土不服。对,肯定是没休息好。

”她自我安慰道,拿雪花膏厚厚地涂了一层。她低头看胸口的玉佩。那红色似乎更深了,

像凝固的血块,甚至还在微微搏动。她把玉佩贴在脸上,试图汲取那股所谓的“灵气”。

“玉佩啊玉佩,你快显灵吧。我要变得更漂亮,我要开启空间!

我要让沈知意那个贱人羡慕死!”她闭上眼祈祷,一脸虔诚。突然,

一阵尖锐的刺痛从胸口传来。像是有针扎了一下,又像是被火烫了一下。“啊!

”她惊呼一声,低头看去。玉佩贴着的皮肤,竟然红了一片,这是过敏了,

已经起了几个小红点。“怎么回事?”她想把玉佩摘下来看看,是不是红绳磨的。可是,

手刚碰到红绳,就发现红绳像是长在肉里了一样,勒得死紧。甚至稍微一动,就钻心地疼。

她费了好大的劲,才把红绳松开一点,脖子上已经勒出了一道紫痕。但这并没有缓解疼痛。

反而觉得浑身发冷,那种冷是从骨头缝里渗出来的,盖多少被子都没用。“肯定是太累了。

睡一觉就好了。”沈宝珠爬上床,裹紧了被子,瑟瑟发抖。那一夜,她做了一个噩梦。

梦见一只巨大的红色吸血虫,趴在她的胸口。它有无数只触手,扎进她的身体里,

咕咚咕咚地喝着她的血。她想喊,却喊不出声,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己变成干尸。

……西北这边。卡车终于停在了一个破败的院子里。这是五连的驻地,

也是我们以后的“家”。四周是一望无际的戈壁滩,只有几棵歪脖子胡杨树孤零零地立着,

像守卫的哨兵。带队的队长是个独眼龙,脸上一道刀疤从眉骨划到嘴角,看着很凶。

“都给我下来!磨磨蹭蹭像什么样子!当这是来旅游吗?”他吼了一声,嗓门大得像破锣。

吓得几个女知青差点哭出来,腿都软了。“男左女右!自己找铺位!明天一早五点出工,

谁起不来就没饭吃!这里不养闲人!”我拎着蛇皮袋,第一个跳下车,动作利落。

也没管其他人,径直走进了右边的女知青宿舍。里面是两铺大通铺,还是土炕,

占了半个屋子。上面铺着乱糟糟的草席,满是灰尘,还有老鼠屎。我扫视了一圈。

选了最靠里面的那个位置。那里离门远,不漏风,而且背靠墙壁,有安全感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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