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章 锈色青春陈平的人生,是从一块掉在地上的馒头开始的。那是一九九八年的冬天,
南方的湿冷像针一样扎进骨头缝里。他蹲在县城中学的围墙根下,
啃着从食堂泔水桶里捡来的半个馒头,馒头芯子还带着点温热,
是某个家境优渥的学生嫌噎人随手扔掉的。他的校服袖口磨破了边,
露出里面洗得发白的棉絮——那是他从镇上废品站翻出来的旧衣服,洗了又洗,补了又补,
勉强能蔽体。“陈平,又在这儿捡垃圾吃?”几个流里流气的男生围了过来,
为首的是镇上五金店老板的儿子,手里晃着一把弹簧刀。陈平把馒头往怀里一塞,
像只被踩了尾巴的猫,猛地站起来,眼神里的凶光让那几个男生愣了一下。
“别他妈跟个野狗似的。”五金店老板的儿子啐了一口,“你妈那个破鞋,
早晚得把你也拖下水。”陈平的拳头攥得咯咯响,指节泛白。他知道自己打不过他们,
三个打一个,他只会被打得更惨。但他不能退,退了,就等于承认了那些污言秽语。
他像一头被激怒的困兽,猛地冲了上去,用头撞向为首那人的胸口。混乱中,
他的嘴角被打破了,血顺着下巴滴在地上,和地上的泥混在一起。他被按在地上,
拳头像雨点一样砸在他背上、头上。他咬着牙,一声不吭,直到那几个人打累了,
骂骂咧咧地走了,他才慢慢爬起来,拍了拍身上的土,把怀里的馒头捡起来,继续啃。
他的母亲是镇上有名的“破鞋”,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跑了,留下他们母子俩相依为命。
母亲为了养活他,什么活都干过,后来实在走投无路,就去了县城的发廊。从那以后,
“破鞋的儿子”就成了陈平的标签。他没有兄弟姐妹,也没有其他亲人,
母亲是他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依靠。他变得越来越内向,越来越沉默。在学校里,
他是那个坐在最后一排、永远低着头的男生;在家里,
他是那个吃完饭就躲进自己小房间里的儿子。他把所有的情绪都压在心底,
像一座沉默的火山,只在没人的时候才会爆发。他开始逃课,
跟着镇上的混混去打架、偷东西。他发现,只有在打架的时候,他才能感觉到自己还活着,
才能暂时忘记那些压在他身上的东西。他的骨子里有一种天生的叛逆,他恨这个世界,
恨那些看不起他的人,更恨自己的出身。十九岁那年,他母亲因为宫颈癌去世了。临死前,
她拉着陈平的手,眼里满是愧疚:“平子,妈对不起你……”陈平没有哭,
他只是静静地看着母亲咽气。他知道,母亲解脱了,而他,
还要继续在这个肮脏的世界里挣扎。母亲的葬礼办得很简单,只有几个远房亲戚来吊唁,
他们站在远处,眼神里带着同情和疏离,没人愿意靠近他。葬礼结束后,
陈平把母亲的遗物一把火烧了,然后背着一个破包,离开了那个让他窒息的小镇。
他去了南方的一座大城市,在一家建筑工地找了份搬砖的活。每天十几个小时的体力劳动,
让他的身体变得越来越结实,也让他的内心变得越来越坚硬。他很少说话,
和工友们也保持着距离,只有在晚上,当所有人都睡熟了,
他才会一个人跑到工地旁边的小河边,对着河水发呆。他开始嫖娼。
第一次是在一个闷热的夏夜,他跟着一个工友去了城郊的红灯区。那是一条狭窄的小巷,
两边的发廊里亮着暧昧的粉红色灯光。他站在巷口,犹豫了很久,
最终还是被一种莫名的冲动推着走了进去。那个女人很胖,脸上涂着厚厚的粉,
身上有一股廉价香水和汗味混合的味道。她把他拉进一个狭小的房间,关上门,
然后熟练地解开了他的裤子。陈平闭着眼睛,脑子里一片空白,
他只觉得自己像一具行尸走肉,在这个肮脏的交易里,寻找着一丝短暂的慰藉。从那以后,
他就成了这里的常客。他把自己挣来的血汗钱,都花在了这些女人身上。他知道这是在堕落,
但他控制不住自己。他觉得自己的人生已经没有希望了,不如就这样烂掉。二十一岁那年,
他在一次体检中,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。拿到化验单的那天,他没有哭,也没有闹。
他只是静静地坐在医院的走廊里,看着窗外的车水马龙,脑子里一片空白。
他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,只是没想到会来得这么快。他辞掉了工地的工作,
在城郊租了一间最便宜的房子,把自己关了起来。他不再出门,不再和任何人联系,
像一只被世界抛弃的野兽,在黑暗中等待着死亡的降临。他以为自己的人生,
就会这样悄无声息地结束。直到那个夏天,他遇见了王如烟。
第二章 盛夏烟火王如烟的人生,是从一辆红色的法拉利开始的。她是家里的独生女,
父亲是当地有名的房地产商,母亲是大学教授。她从小就被捧在手心,要什么有什么。
她的人生,就像一条铺着红地毯的康庄大道,一眼就能望到头。她长得很漂亮,
是那种让人过目不忘的漂亮。大眼睛,高鼻梁,皮肤白得像瓷娃娃。
她的性格也像她的名字一样,如烟似雾,让人捉摸不透。她开放、大胆,敢爱敢恨,
从不按常理出牌。十八岁那年,她考上了北京的一所名牌大学,学的是艺术设计。
她像一只挣脱了笼子的小鸟,在这座繁华的城市里自由地飞翔。她开始谈恋爱,
换男朋友像换衣服一样频繁。她享受着被人追捧的感觉,享受着青春的放纵。二十岁那年,
她在一次派对上,认识了一个叫李哲的男人。李哲是一家外企的高管,成熟、稳重、幽默,
很会讨女孩子欢心。王如烟被他吸引了,很快就和他坠入了爱河。他们的恋情,
像一场盛大的烟火,绚烂而短暂。李哲是个有家室的人,他和王如烟在一起,
只是为了寻求刺激。当王如烟发现真相的时候,她已经怀孕了。她去找李哲,
却被他无情地拒绝了。他给了她一笔钱,让她把孩子打掉,然后永远消失在他的世界里。
王如烟的心,碎了。她一个人去了医院,打掉了孩子。手术台上的疼痛,
远不及心里的万分之一。她躺在病床上,看着天花板,眼泪无声地流了下来。
她第一次感觉到,自己的人生,竟然如此脆弱。从医院出来后,她就像变了一个人。
她不再去派对,不再谈恋爱,把自己关在宿舍里,整天对着画板发呆。她的父母很担心她,
给她办了休学,让她回家休养。她回到了家,却发现家里的气氛,比宿舍还要压抑。
父亲每天忙着生意,很少回家;母亲虽然对她关怀备至,但眼神里的失望,
却像针一样扎在她的心上。她觉得自己像一个多余的人,在这个家里,找不到一丝归属感。
她开始酗酒,整夜整夜地不回家。她在酒吧里放纵自己,和陌生的男人一夜情。
她想用身体的疼痛,来麻痹心里的伤口。二十一岁那年,她在一次体检中,
被查出感染了艾滋病。拿到化验单的那天,她正在酒吧里喝酒。医生的电话,像一道惊雷,
把她炸懵了。她手里的酒杯掉在地上,碎成了一片。周围的人都用异样的眼光看着她,
她却像没有感觉到一样,慢慢地走出了酒吧。她没有回家,而是买了一张去南方的火车票。
她想逃离这个让她窒息的城市,逃离那些让她痛苦的回忆。她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,
只是想找一个没有人认识她的地方,静静地死去。火车开了一天一夜,
最终停在了一座陌生的城市。那是一个夏天的午后,阳光很毒,
空气里弥漫着一股潮湿的味道。王如烟背着一个双肩包,漫无目的地走在大街上。
她的脸色很苍白,嘴唇干裂,眼神里没有一丝光彩。她走到一条狭窄的小巷里,
看到了一家破旧的小酒馆。酒馆的门帘是蓝色的,上面印着几个褪色的字:“老王酒馆”。
她推开门,走了进去。酒馆里很暗,只有几盏昏黄的灯泡亮着。
空气中弥漫着一股劣质白酒和烟草的味道。一个男人坐在角落里,背对着她,
手里拿着一个酒瓶,正在独自喝酒。那个男人,就是陈平。
王如烟在他对面的桌子上坐了下来,点了一瓶啤酒。她没有说话,只是静静地看着他。
他的背影很孤单,很落寞,像一只被世界抛弃的野兽。陈平感觉到了她的目光,
慢慢地转过头来。他看到了她。那是他第一次见到王如烟。她的眼睛很大,很亮,
像一汪清澈的湖水。她的脸色很苍白,但却有一种惊心动魄的美。他的心跳,突然漏了一拍。
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,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。他像一个被施了魔法的木偶,
呆呆地看着她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王如烟也看着他。他的脸上有一道很深的疤痕,
从额头一直延伸到下巴,那是他小时候打架留下的。他的眼神很凶,很冷漠,
但在看到她的那一刻,却变得温柔了起来。她的心跳,也突然加快了。
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有故事的男人,也从来没有过这种感觉。她像一只迷路的小鸟,
找到了一个可以停靠的港湾。他们就这样,静静地看着对方,一句话也没有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