海城的冬夜总是裹着一层化不开的湿冷,霓虹揉碎在江面上,
像极了林知夏藏在眼底十年的光,明明灭灭,最后都溺死在沈聿白的冷漠里。
他是天生的天之骄子,沈氏集团唯一的继承人,眉眼锋利,身姿挺拔,
站在人群里便是众星捧月的中心。他从不缺追捧,更不缺爱意,从年少到成名,
围在他身边的人如过江之鲫,前赴后继地捧着真心,任他践踏,任他丢弃。而林知夏,
是那群人里,最卑微、最长久的一个。她以为只要够乖、够听话、够毫无保留,
总能焐热这块万年不化的冰,直到白月光苏晚璃归来,直到所有的卑微都成了笑话,
直到血与泪将一切焚烧殆尽,她才懂,沈聿白的世界里,从来没有心软,只有利用,
只有冷漠,只有失去后,迟来的、毫无意义的悔恨。这是一场从一开始就注定毁灭的痴缠,
爱入骨髓,恨入膏肓,最后全员覆灭,只剩满城灰烬。
第一章 围猎沈聿白第一次注意到林知夏,是在高三的校庆晚会上。
女孩穿着洁白的芭蕾舞裙,踮着脚尖在舞台中央旋转,长发垂落,侧脸精致得像瓷娃娃。
一曲终了,她下台时不小心撞进他怀里,手里的保温杯洒了他一身热咖啡。
周围的人都倒吸一口凉气,沈聿白是谁?是海城一中的校草,是家世显赫的沈小少爷,
脾气骄纵,眼高于顶,从来没人敢这样冒犯他。林知夏吓得脸色惨白,眼泪瞬间涌满眼眶,
手忙脚乱地拿出纸巾去擦他的校服,声音抖得不成样子:“对、对不起,沈聿白,
我不是故意的,我赔给你,你别生气……”她的指尖冰凉,触碰到他手腕的瞬间,
像触电般缩回,低着头,长发遮住了脸,只剩下纤细的肩膀微微颤抖。沈聿白低头看着她,
眉梢挑了挑,没有生气,反而觉得有趣。他见过太多主动凑上来的女生,
大胆、热烈、明目张胆地示爱,像林知夏这样胆小、怯懦、连道歉都不敢抬头的,
还是第一个。他挥开她的手,语气漫不经心,带着与生俱来的傲慢:“不用赔,
离我远点就行。”可就是这句话,让林知夏记了整整十年。她以为他是宽容,是善良,
却不知道,那只是他对无关紧要的人,最敷衍的施舍。从那天起,
林知夏成了沈聿白最忠实的追随者。每天早上,她会提前半小时守在沈家门口,
递上温热的早餐,豆浆是无糖的,包子是他爱吃的鲜肉馅,
连包装都叠得整整齐齐;每天放学,她跟在他身后三米远,看着他和朋友谈笑风生,
看着他对别的女生挑眉浅笑,自己却连上前打招呼的勇气都没有。沈聿白从不拒绝她的好。
早餐照单全收,吃不完就随手丢给路边的流浪汉;她攒了三个月零花钱买的限量版球鞋,
他穿了两次就扔在车库落灰;她熬夜帮他整理的复习资料,他看都不看,直接扔进垃圾桶。
身边的朋友都打趣他:“聿白,那小丫头对你死心塌地的,你就不打算收了?
”沈聿白靠在跑车引擎盖上,指尖转着车钥匙,眼神轻蔑:“没意思,太乖了,
像条只会摇尾巴的狗。”这话一字不落地飘进不远处林知夏的耳朵里,她攥紧了书包带,
指甲嵌进掌心,疼得钻心,却还是咬着唇,没有离开。她想,没关系,只要我一直对他好,
总有一天,他会看到我的。除了林知夏,围在沈聿白身边的女生还有很多。
同班的富家千金江若彤,每天变着法子送他奢侈品,在他面前撒娇卖萌,
为了他和别的女生大打出手,卑微到放弃所有骄傲;艺术系的苏曼,为了陪他参加酒局,
推掉了自己的画展,喝得胃出血进医院,
醒来第一句却是问他有没有生气;还有刚入圈的小明星许薇薇,甘愿做他的地下情人,
随叫随到,哪怕被他当众羞辱,也笑着说没关系。她们都是沈聿白的舔狗,
是他无聊时的消遣,是他彰显魅力的工具。而沈聿白,享受着这一切,心安理得。
他极度自信,甚至到了自负的地步,他觉得全世界的人都该围着他转,
所有的爱意都是他应得的,所有的卑微都是理所当然。他的心里,从来没有装过任何人,
除了那个远在国外的白月光——苏晚璃。苏晚璃是沈聿白的青梅竹马,家境和他门当户对,
长相明艳,性格骄傲,是唯一敢对他甩脸子、敢不把他放在眼里的人。年少时,
沈聿白追了苏晚璃整整两年,却只换来她一句“沈聿白,你太幼稚,我不喜欢”。
后来苏晚璃出国留学,一走就是五年,断了所有联系,却成了沈聿白心底最特别的存在,
是所有舔狗都无法企及的白月光。在沈聿白眼里,林知夏她们,连给苏晚璃提鞋都不配。
大学四年,林知夏的世界里只有沈聿白。她放弃了心仪的重点大学,
义无反顾地报考了沈聿白所在的海城大学;她放弃了自己的芭蕾舞梦想,每天泡在图书馆里,
帮他完成作业,帮他应付考试;她甚至放弃了所有的社交,身边没有朋友,没有亲人,
唯一的精神支柱,就是沈聿白偶尔施舍的一个眼神,一句敷衍的“谢谢”。沈聿白大四那年,
沈氏集团遭遇危机,股价暴跌,内忧外患。所有人都离他而去,江若彤家撤资,
转身和别的豪门联姻;苏曼拉黑了他的所有联系方式,
重新找了金主;许薇薇更是消失得无影无踪,生怕被他连累。只有林知夏,守在他身边。
她拿出自己所有的积蓄,甚至偷偷卖掉了父母留给她的唯一一套房子,把钱全部转给了他,
跪在他面前,哭着说:“沈聿白,你别难过,我还有钱,我还有力气,我可以去打工,
我可以养你,你一定会好起来的。”沈聿白那时候正处于人生最低谷,
烦躁、易怒、戾气深重。他看着跪在地上的林知夏,看着她为了自己憔悴不堪的脸,
心里没有半分感动,只有厌烦。他一脚踹开她,语气冰冷刺骨:“林知夏,
你那点钱够干什么?别在这碍眼,滚!”林知夏被踹倒在地上,膝盖磕破了皮,渗出血来,
她却爬起来,再次走到他身边,轻轻拉住他的衣角,声音温柔得能滴出水:“我不滚,
我要陪着你。”那一刻,沈聿白忽然觉得,这条狗,还挺忠心。他没有再赶她走,
默许了她的照顾。林知夏以为自己终于熬出头了,她每天打三份工,凌晨去送牛奶,
白天在餐厅端盘子,晚上去酒吧做保洁,累得倒头就睡,却还是会抽出时间,
给沈聿白做热腾腾的饭菜,帮他打理公司的琐事。她瘦得只剩下一把骨头,
眼底常年挂着黑眼圈,却依旧笑得一脸满足。半年后,沈聿白凭借手腕和沈家的底蕴,
力挽狂澜,不仅稳住了沈氏集团,还吞并了几家竞争对手,一跃成为海城最年轻的商界巨鳄。
他重新站在了云端,意气风发,光芒万丈。而林知夏,依旧是那个跟在他身后,
卑微到尘埃里的小跟班。庆功宴那天,沈聿白被众人簇拥着,举杯畅饮,风光无限。
林知夏站在角落,看着他,眼里满是崇拜和爱意。她以为,他会回头看她一眼,
会对她说一句辛苦了。可沈聿白的目光,自始至终都没有落在她身上。宴会结束后,
沈聿白喝得酩酊大醉,林知夏扶着他上车,小心翼翼地为他擦去嘴角的酒渍。他忽然睁开眼,
一把攥住她的手腕,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她的骨头,眼神浑浊却冷漠:“林知夏,
你是不是觉得,我会喜欢你?”林知夏的心猛地一沉,
眼泪瞬间落下:“我……”“别做梦了。”沈聿白甩开她的手,语气轻蔑,“你做的这些,
不过是你自愿的,我从没逼过你。你在我眼里,和路边的垃圾没什么区别。
”车窗外的霓虹照进车里,映在林知夏惨白的脸上,她看着眼前这个自己爱了五年的男人,
第一次觉得,心冷得像冰。可她还是舍不得放手。她太爱他了,爱到失去自我,
爱到哪怕被践踏,也不愿意离开。第二章 白月光归来沈聿白事业重回巅峰后,
身边的追捧者再次蜂拥而至。那些曾经离开他的女生,又厚着脸皮凑了回来,江若彤离婚后,
第一时间找到他,哭着说自己心里一直只有他;苏曼拿着画展的邀请函,
主动送到他办公室;许薇薇更是不惜一切代价,拿到了和他合作的资源,
天天在他面前刷存在感。沈聿白来者不拒,享受着众星捧月的快感。林知夏依旧守在他身边,
做他最听话的跟班,帮他处理所有的琐事,帮他应付那些莺莺燕燕,毫无怨言。她以为,
这样的日子会一直持续下去,哪怕只是做他的影子,她也心甘情愿。直到苏晚璃回国。那天,
沈聿白正在开会,接到一个电话,向来冷漠的脸上,竟然露出了久违的、温柔的笑意。
他匆匆结束会议,亲自开车去机场接机,连林知夏递给他的文件都随手扔在一边,
语气不耐烦:“别烦我,重要的事。”林知夏看着他匆忙离去的背影,心里莫名地慌了。
她第一次鼓起勇气,跟了上去。机场出口,沈聿白站在人群最前面,眼神专注地望着出口处,
嘴角带着浅浅的笑意,那是林知夏从未见过的温柔。很快,
一个穿着红色连衣裙的女人走了出来,长发微卷,妆容精致,眉眼间带着与生俱来的骄傲,
正是苏晚璃。沈聿白快步走上前,接过她手里的行李箱,声音温柔得能掐出水:“晚璃,
欢迎回家。”苏晚璃挑眉看他,语气随意:“沈聿白,五年不见,你倒是变了不少。
”“只要你回来,我变成什么样都愿意。”沈聿白看着她,眼里的爱意毫不掩饰。
林知夏站在不远处,看着这一幕,心脏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攥住,疼得无法呼吸。
她终于知道,这个世界上,真的有一个人,能让不可一世的沈聿白,放下所有的骄傲和冷漠,
变得温柔体贴。而那个人,不是她。苏晚璃的归来,彻底打破了林知夏卑微的平静。
沈聿白的世界里,只剩下苏晚璃。他推掉所有的工作,天天陪着苏晚璃逛街、吃饭、看展,
对她言听计从,百依百顺。苏晚璃喜欢的东西,
他不惜一切代价也要拿到;苏晚璃不喜欢的人,他立刻让对方消失在自己的视线里。林知夏,
成了苏晚璃眼里的“碍眼货”。第一次见面,苏晚璃看着跟在沈聿白身后,
小心翼翼的林知夏,嘴角勾起一抹嘲讽的笑,对着沈聿白说:“聿白,
你身边怎么还跟着这么个小尾巴?看着怪烦人的。”沈聿白立刻转头,
对着林知夏厉声呵斥:“还愣着干什么?滚!”林知夏的脸瞬间惨白,脚步踉跄着后退,
眼泪模糊了视线。她看着沈聿白护着苏晚璃离开的背影,第一次觉得,自己十年的付出,
像一个天大的笑话。从那天起,沈聿白对林知夏的态度,变得愈发冰冷刻薄。以前,
他还会接受她的好,现在,他连看都不愿意看她一眼。她给他送早餐,他直接扔进垃圾桶,
当着她的面,语气厌恶:“别用你碰过的东西脏了我的手。”她帮他整理文件,
他一把扫落在地,踩在脚下:“林知夏,你是不是没长脑子?这点事都做不好,废物。
”她生病住院,给他打电话,他正在陪苏晚璃吃饭,语气不耐烦:“死不了就别来烦我,
晚璃不高兴了,你担待得起吗?”电话那头,传来苏晚璃娇嗔的笑声,
还有沈聿白温柔的安抚声,每一个字,都像一把尖刀,狠狠扎进林知夏的心脏。
江若彤、苏曼、许薇薇她们,看到林知夏被沈聿白弃如敝履,纷纷落井下石。
她们在酒会上当众羞辱她,扯掉她的衣服,嘲笑她是没人要的舔狗;她们在沈氏集团楼下,
指着她的鼻子骂她不知廉耻;她们甚至找人欺负她,把她堵在巷子里殴打。林知夏不敢反抗,
也不敢告诉沈聿白。她知道,就算说了,沈聿白也只会觉得她烦,只会站在那些人那边。
她变得越来越沉默,越来越憔悴,原本清澈的眼睛里,失去了所有的光彩,只剩下死寂。
可她还是舍不得离开。她抱着最后一丝希望,觉得沈聿白只是一时被苏晚璃迷惑,总有一天,
他会回头看到她的付出。她太傻了,傻到无可救药。苏晚璃其实根本不爱沈聿白。她回国,
只是因为在国外混不下去了,想找沈聿白当冤大头,利用他的家世和财富,
满足自己的虚荣心。她一边享受着沈聿白的付出,一边和别的男人暧昧不清,
甚至拿着沈聿白的钱,养着自己的前男友。这些事,林知夏知道,
她偷偷看到过苏晚璃和别的男人亲密的照片,也听到过苏晚璃和朋友打电话,